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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管局:买到过期食品可当场要求“退一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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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wh127
时间:
2007-12-26 17:18
标题:
市食药监管局:买到过期食品可当场要求“退一赔一”
市食药监管局:买到过期食品可当场要求“退一赔一”
( 2007年12月26日 )
在超市买到过期豆浆,难道就为了一包1元钱的豆浆再去一趟超市?
“冬令热线”今年已是二度开线,与去年相比,有关食品质量方面的投诉有所减少。新民晚报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市民感觉食品质量投诉成本高,不值得,甚至觉得要投诉成功很难,所以选择放弃投诉。事实上记者了解到,只要懂得相关知识,手握“凭证”就能在遇到问题时轻松投诉。
过期食品“退一赔一”
“冬令热线”曾经接到家住松江的一位徐老先生的电话,他表示自己家住郊区,每次去一次大卖场购物都要坐20分钟的车,如果哪次买到质量不好的食品,“真的没兴致再去一趟超市退货了”。
记者连线市食药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中心负责人介绍说:很多消费者可能不知道,按照目前的相关法规,消费者如果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可当场要求超市方“退一赔一”;同时,消费者最好养成购买食品时不忘看保质期的习惯,这样一旦发现自己买的是过期食品可及时获赔。
另外,如果消费者在餐馆吃到不洁食品,其实是可以当场致电监管热线投诉的,食品监管部门会根据相关情况派人查证,一旦查实将会对店方作出处理。
购物要保存“凭证”
从事很多年食品药品投诉工作的市食药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杨鸿菁告诉记者,在食品质量投诉中,普通市民最难逾越的障碍是“凭证”。到大卖场购物,往往把收银凭证随手一扔,等到发现食品质量问题时店家就不肯认账了;还有很多市民购买保健品,拿的是手写收据而非正规发票,这样的话非但自己找商家理论对方可以完全不理睬,就是食品监管部门也很难受理这类毫无证据的投诉。而针对吃了饭店食物引起上吐下泻的情况,杨鸿菁指出市民应第一时间向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投诉反映;若已造成健康问题的,应保存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证据,目前24小时食药监管热线“962727”随时接听市民相关投诉。
作者:
空杯求水
时间:
2008-2-1 10:01
呵呵
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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