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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香槟1号102室吕小姐,请注意! [打印本页]

作者: yeego    时间: 2007-10-2 23:03     标题: 香槟1号102室吕小姐,请注意!

1.我是这里的管理员,对本站有什么不满直接找我,不要去骚扰其他版主!请用站内短消息,联系方式恕不奉告,因为我经常受到莫名的站内短信骚扰甚至威胁,不敢随便透露联系方式了!

2.我现在还在外地不方便上网,今天好不容易用手机登陆上来了(这边是小地方经常手机上不了),不能及时回复您的质疑望您见谅!

3.作为这里的管理员我没能起到为业主排忧解难,监督物业的作用,让您失望了,看来您太抬举我们的能力了!

4.本人有正当职业但不务正业,所以弄了这个网站!

5.作为网站管理员本人比较无能,无法做到网站盈利,无法为广大业主版主谋福利!

6.以上几点您可以略过,但这点请您争大眼了!本站与物业开发商没有任何联系,没有收过一分黑钱!

7.在说别人怎样时请先看清自己的言行!为什么您以前从来没有发过言,遇到问题了就上来叫嚣,在您在这里肆意发泄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时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为这里贡献了什么?没错!物业不作为是应该骂,但你找错地方了,用错方式了!知道什么是“十七大”知道什么是“合谐社会”么?把这里骂关了,最开心的是谁?

8.社区网是一个业主交流平台,但什么事都应该有规有矩,不然就不需要版主了。我一直在说社区网走到这一步很不容易,这里创造出来的资源是无价的,这和每一个辛勤发帖的会员和默默奉献的版主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请注意,大家都是义务的,都是源于一份热情,对于自己家园的热情!

9.社区网是每一个嘉城人的,但它不是万能的,它是沟通协调的平台,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更不是泄愤的垃圾场!在WEB2.0的时代请记住这句话,贡献了才有发言权!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10-2 23:11

呵呵,支持YY~
作者: 602    时间: 2007-10-2 23:12

非常支持

再次非常支持
作者: Edison_Y    时间: 2007-10-2 23:15

TX YY
辛苦了...7号让恶魔好好伺候YY老爷~
作者: yeego    时间: 2007-10-2 23:18

说这些话可能有失管理员的身份,但是实在是憋不住了!不想把自己说得多么伟大,也不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搏得别人的同情,只是希望大家说话时将心比心,有时候心真的会流血!
作者: 米醋    时间: 2007-10-2 23:26

这个要顶的!同志们!都拿出吃奶的劲顶啊!支持!
作者: Edison_Y    时间: 2007-10-2 23:36

YY好了~别气了,早点睡吧~
我们都支持你的!
作者: panpan2775    时间: 2007-10-2 23: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10-2 23:56

呵呵,YY你回来要麻烦你买烧烤的东西了,你老婆记账!呵呵~
作者: charmin    时间: 2007-10-3 00:25

支持老大,不尊重别人的人我们也别客气了~~封他ID、IP、IQ~~~~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10-3 00:37

呵呵。LS你来封!
作者: Edison_Y    时间: 2007-10-3 00:39

原帖由 charmin 于 2007-10-3 00:25 发表
支持老大,不尊重别人的人我们也别客气了~~封他ID、IP、IQ~~~~
IQ都封...强!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10-3 00:40

钢宗窝子扣上去!
作者: Edison_Y    时间: 2007-10-3 00:44

我去拿蛇皮袋....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10-3 00:45

噢!等你!
作者: Edison_Y    时间: 2007-10-3 00:45

...速度真快!!!...

还不睡觉啊
作者: 米醋    时间: 2007-10-3 01:51

混成这样的人大都是没有IQ的,锅子袋子啥的可以省了
作者: 爱琴浪子    时间: 2007-10-3 07:00

事情发展成这个样子,让我们这些长期支持的业主也憋不住,网站是交流平台,大家对物业不满,尽可以去反映,也可以在论坛上对物业进行指责,但这个毕竟不是正规途径,要真正解决问题还是要和物业协商解决,而不是在这里对建设网站的人员进行诽谤和攻击,那位小姐是遇见问题了,肚子有火是可以理解的,谁遇见这种事情都会气不过.发掘深层次的原因上来说,我个人认为我虽不是香槟业主,但看了那么多关于香槟所出来的问题,每个香槟业主也真的该反省一下,什么是团结,光靠一个人是不行的,要把社区建设好,需要每个业主积极支持,不能只扫门前雪,遇见问题了,个别人来叫一下,你们香槟的凝聚力去哪了,你们组织过集中向物业反映问题么,我看到的结果也只是有的业主说我不交物业费了怎么怎么,有用么,按照法律上来说,你不交物业费,和物业不作为是两码事,即使你炒了物业,在他没离开前所有的费用还得你出,至于你现在受到什么损失如果是因为物业的问题,也得另行起诉,归根结底,我们的香槟业主们,别光看到别的物业正在改进的时候就开始自怨自艾,而是都能主动点,努力点,为了把小区建设更好点,都要出点力,否则象散沙一样,结果还是老样子,什么都是原状,所以光发泄也是种无能,新的小区年轻人那么多,不要用忙做借口,我们爱琴海也一样,为什么就是和你们不同呢,好好反省下,好好思考下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作者: CA1537    时间: 2007-10-3 08:26

支持一下yy!!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10-3 10:07

彻底的支持!
作者: msjj1984    时间: 2007-10-3 12:36

顶顶顶.....
作者: 紫竹轩    时间: 2007-10-3 13:23

还有风采了,支持,狂顶。。。。。。。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10-3 13:26

看来YY发的帖子就是不一样!
作者: 沐头    时间: 2007-10-3 13:41

这件事还在吵?再吵去BAIDU搜一下“1号102室吕小姐”快赶上FRJJ了。

骂街顶个P用啊,还是在网上骂的,要么动真格的发个律师函过去玩玩,光说不练假把式。

看第一个帖还同情一下,后面越来越多,跟祥林嫂一样,真烦。

[ 本帖最后由 沐头 于 2007-10-3 13:42 编辑 ]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10-3 20:13

呵呵,木头幽默一把!
作者: 小恶魔    时间: 2007-10-4 01:09

我在想那个发帖子的人是不是有没有好好的看过这个网站`~我估计他只是苗了一下~看到嘉城就以为KFS的网站了~~估计不用脑子~!!!!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10-4 01:28

LS说的有道理!
作者: 高高橘子    时间: 2007-10-4 01:29

那位小姐的遭遇可以理解

不过搞不清楚状况就胡乱指责别人就不应该

尤其还是为了这个网站呕心沥血的YY老大
作者: yanyang    时间: 2007-10-4 01:53

什么情况啊?
看了大家的回帖,估计这个人是个"没头脑",要么是个“领不清”
作者: shalala    时间: 2007-10-4 20:41

我估计像那位吕小姐一样,以为这个网站是kfs或者物业办的人不在少数啊。
建议YEEGO在注册新用户的时候给他们够醒目的提示,或者在首页上长期提示。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10-4 22:29

呵呵,麻烦了!
作者: 月上柳梢头    时间: 2007-10-4 23:46

要搞去物业搞啊  光会骂有什么用啊  有本事物业费别付了啊 和他们打官司啊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10-5 00:04

支持LS说的饿,呵呵~
作者: 小恶魔    时间: 2007-10-5 01:39

呵呵~~乱骂人是不对滴~~!!!!
作者: snow樱花    时间: 2007-10-5 10:14

撒事体啊 不过看了LZ的帖是很有道理的 支持
作者: rocky_zhang    时间: 2007-10-5 10:58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能发个原贴的连接吗?
哎,都是物业惹的祸!!!
作者: Edison_Y    时间: 2007-10-5 11:32

事情很简单...

1号102室吕小姐因为家里堆放过多"商品"(我怀疑有过多木制品并且有火灾的安全隐患),而被上级行政部门(非物业)怀疑是"居改非",受到多方联合上门安全检查

然后吕小姐就怀疑是上次因为被偷电瓶车的事情和物业吵起来,物业对她的报复(说句公道话,虽然规定不能乱停车,但是这个不是物业推卸责任的理由,毕竟东西是在你管辖的地方丢的,安全是必须物业来保障的)

基于以上2件事情,吕小姐先开一号,上论坛来版刷,还说了一点非常难听的话对物业,我们斑竹一开始也没管,后来发的越来越多,而且语言中也带脏字了,所以老大就封了她几个重复板刷的帖子

然后她就不乐意了,上论坛大闹,并且说我们斑竹,帮着物业对付业主,并且语言刻薄,居然说我们这个论坛是物业开的,我们是为物业服务的,说到后面,越来越过分

于是老大把她"喀嚓后",发了这篇帖子



哦,忘记一点,她在网上大吵的同时,还信誓旦旦的给了自己的电话,并且号称所有丢电瓶电瓶车的人都联系她,她号称"免费","全部"为大家讨回来
并且承诺大家以后只要是嘉城的人到他那里去买电脑台,一律低价
果然无J不商

呵呵

[ 本帖最后由 Edison_Y 于 2007-10-5 11:40 编辑 ]
作者: rocky_zhang    时间: 2007-10-5 12:36

买电脑? 低价? 还不忘做广告
怎么听着想商业炒作?
作者: shalala    时间: 2007-10-5 12:56

原帖由 Edison_Y 于 2007-10-5 11:32 发表
事情很简单...

1号102室吕小姐因为家里堆放过多"商品"(我怀疑有过多木制品并且有火灾的安全隐患),而被上级行政部门(非物业)怀疑是"居改非",受到多方联合上门安全检查

然后吕小姐就怀疑 ...
和物业闹翻了也就罢了,居然还敢来这里撒泼~~
关门,放小强~~
作者: 米醋    时间: 2007-10-5 13:44

原帖由 shalala 于 2007-10-4 20:41 发表
我估计像那位吕小姐一样,以为这个网站是kfs或者物业办的人不在少数啊。
建议YEEGO在注册新用户的时候给他们够醒目的提示,或者在首页上长期提示。
对的!很多人就算注册了也不会很认真的看论坛的帖子或者回帖什么的,所以搞不清状况的大有人在,等到有事情的时候跑上来乱吼一通,今天出个驴小姐指不定哪天又出个马先生牛妹妹什么的,要永诀后患才行!
作者: yeego    时间: 2007-10-5 15:32

嗯,大家说得很对,看来要把版规放在醒目点的地方,新用户注册成功后的短消息里得加上论坛简介和版规!
作者: charmin    时间: 2007-10-5 16:54

老大又有事干了~~~~
作者: Edison_Y    时间: 2007-10-5 16:57

老大估计还杂路上堵着呢
作者: yeego    时间: 2007-10-5 16:57

好了~好了~事情过去了,这个贴子也该关了~
作者: Edison_Y    时间: 2007-10-5 16:57

是的~留名~~
作者: yeego    时间: 2007-10-5 16:58

原帖由 Edison_Y 于 2007-10-5 16:57 发表
老大估计还杂路上堵着呢
刚到家5分钟~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10-5 21:55

呵呵,欢迎YY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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