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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香槟河畔] 我交的物业费养的是保安还是打手呢? [打印本页]

作者: 天光天子    时间: 2007-7-14 23:00     标题: 我交的物业费养的是保安还是打手呢?

今天物业实在是不象话,我家装修工人把木削装在麻袋里堆在门外,上午保安竟然带来三个人要工人交200块垃圾运输费,不交下午一点后不准再干活,还在我家工地上骂骂咧咧。
    虽然中午的时候我们到物业去交涉,事情顺利解决了。但是我还是要和大家交流交流,穿着保安服可以随便到业主家撒野,对着业主的工人指手画脚,还扬言要打人。
    我没有拖欠一分物业费,就是为了能够很好的为我们服务。但是保安会作出这样的事情,不管物业领导知不知道,至少那身制服代表着物业。
    这样的事情连装修老板都闻所未闻,保安会带着人来撒野的。
    如果我交的物业费是养这些人的,那么以后别想问我要一分物业费。

作者: yanyang    时间: 2007-7-15 02:38

关注中!
   你也不是第一个遇到这事的了!
作者: michel    时间: 2007-7-15 09:51

无论到哪个小区,保安都一样,人之长理,不要计较太多,只要保安对你不凶就可以了!
如果你业主在他就不敢了,这叫什么知道不!五个字形容"狗眼看人低"
我家的工地也出现过这问题,当时我很生气,把物业里的人骂了一顿,后来王经理出来解释后,想想,不对物业凶不行!

该骂的要骂,但是不能自己给自己找气受!

[ 本帖最后由 michel 于 2007-7-15 09:54 编辑 ]
作者: cy805    时间: 2007-7-15 10:27

大家都觉得香槟的物业怎么样丫
作者: 天光天子    时间: 2007-7-15 19:41

装修工人也是人 反正昨天我去那边说了 再找我家干活的工人麻烦 物业别想太平 
现在看来什么事情都没有 钱也不收了 
再说句 那个王经理是该好好反省反省 老出这种事情 表面上骂骂有用吗?
作者: 被房子套牢了    时间: 2007-7-15 22:06     标题: 你的工人把装修垃圾堆在门外是不对的!

门外是公共部位,你堆放装修垃圾就会对邻居造成影响,物业应该来管理,这是他们的职责,这是维护公共利益.
按理,假如你的工人不立即将垃圾运走,物业就该派人来运,费用由你(业主)支付.
作者: 被房子套牢了    时间: 2007-7-15 22:13     标题: 还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的地方法规,对区分所有权的物业,业主在装修期间,物业应该进入业主的单元巡视,以检查有无违规行为.特别是检查有无破坏承重结构的情况,这是关系到所有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所以不能说是物业来你家撒野.
作者: AnnieMore    时间: 2007-7-15 22:16

我也是第二次看到抱怨我们保安蛮横的帖了
严重关注!
老公有一次借用保安的厕所(自家的马桶还没装好),他们态度还和气
作者: michel    时间: 2007-7-15 22:21

原帖由 被房子套牢了 于 2007-7-15 22:06 发表
门外是公共部位,你堆放装修垃圾就会对邻居造成影响,物业应该来管理,这是他们的职责,这是维护公共利益.
按理,假如你的工人不立即将垃圾运走,物业就该派人来运,费用由你(业主)支付.
物业可以要求业主将垃圾运走,而不是要求业主交钱,还撒野,这是他们的职责吗?????
作者: 天光天子    时间: 2007-7-15 22:48

那家伙明显是物业的托 我们交了垃圾清运费 就算放在外面影响了走路 保安可以进来提醒伐? 搞不清楚就在这么上纲上线 什么东西 去问问看我们的工人 这帮人在我家是什么态度 还在我家客厅练武 好在我家工人以前是小学教师 不比那几个保安有文化啊?还瞧不起人!!!
作者: 天光天子    时间: 2007-7-15 22:50

楼道里广告弄的和黑社会讨债一样 还说监督 收了工人的出入证从来不看 小区摩托经常被盗 “被房子套牢了”别以为识字就可以当老师!!!
作者: mingxuan    时间: 2007-7-15 23:28

楼主消消气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总有天他们会栽你手上的
:)
作者: dbwyj    时间: 2007-7-16 19:49

物业对于保安的管理值得商榷,希望经常上来查看帖子的物业朋友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好好改良一下保安的工作态度
作者: GYP830130    时间: 2007-7-16 21:54

奶奶的,前面说物业好的明显是托,大棒撵出去^-^
作者: 天光天子    时间: 2007-7-16 22:12

楼上的说的好!这个托的水平也太低了。唉,保安啊,这里的治安全靠你们了。这样管下去,我考虑养狗来看住我的摩托了。
作者: michel    时间: 2007-7-16 22:59

"天光天子"莫生气,还是考虑养条狗实在,至少你给他东西车了,他会向你摇摇尾巴!还会很负责任的帮你看好你的摩托,呵呵!物业和业主要有一段的磨合期,要经常调教,调教,才会达到最加效果!自己在哪里瞎生气就没意义了!牢骚要发给物业的人看,他们才知道你的厉害!
作者: yanyang    时间: 2007-7-17 00:48

他们就这德行!我刚开始装修的第一天就缴了短驳费(就是把垃圾从我家门口搬到堆垃圾的地方)结果我门口的垃圾都堆不下了,还不见人来拉。我向物业投诉了四五次后才有人来。更可气的是,由于他们一直不来清理垃圾,我门口堆不下了,剩了几袋垃圾在房间里,搬垃圾的人把门口的垃圾搬走就不管了,非要我自己把房间里的垃圾搬到门口。试问一下“被房子套牢”的朋友,这是谁的错?!请你一定正面回答我!!!!!!!
作者: yanyang    时间: 2007-7-17 00:59

很多业主缴了垃圾清运费后,不知道还要缴短驳费。物业发现问题可以向业主解释。为何动不动就拉上一大帮人到业主家撒野呢?搞的象“古惑仔”里看到的镜头一样(可惜长得又不够酷)我相信这里大多数的业主是能够理解所收的费用的。因为没有人愿意自己辛苦买的房子门口堆放得乱七八糟的。所以还是请物业改变一下自己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如果和装修工人因为语言问题不能沟通的,可以留个条子给业主。在装修工人面前装*的做法实在让人不齿!
作者: michel    时间: 2007-7-17 01:33

原帖由 被房子套牢了 于 2007-7-15 22:06 发表
门外是公共部位,你堆放装修垃圾就会对邻居造成影响,物业应该来管理,这是他们的职责,这是维护公共利益.
按理,假如你的工人不立即将垃圾运走,物业就该派人来运,费用由你(业主)支付.
你太有才了!这你也知道啊!以后物业可以请你做顾问了!
作者: mingxuan    时间: 2007-7-17 08:25

物业要学会文明管理啊
作者: yanyang    时间: 2007-7-17 20:31

“被房子套牢了”:你怎么没声音了?请你回答我的提问啊!别总是冷不丁的冒出来说几句不痛不痒的话就又不见了!看来我们的物业人员配置还真是高水平:既有打手--某些保安、又有情报工作者--混入业主队伍的某些人、还有在我们论坛张贴小传单的--好几个大家都知道(我准备到城管去举报)。
作者: 被房子套牢了    时间: 2007-7-17 21:05     标题: 哦.....

我是一期的业主,三期的情况是不太清楚,如果真象楼上说的,那么物业是该好好整改,收了短驳费就该及时清理.
正常操作应是:业主办理装修手续,物业颁发装修许可证,其上应写明装修垃圾是自运还是物业运,许可证贴于装修单元门上,装修管理人员应定时定频次进行巡视,并核对装修许可证上记载之内容.业主装修垃圾应堆放于单元内,等候物业人员上门驳运,如堆不下,亦可通过门对讲通知监控中心,让其派人上门驳运.
永绿物业是有许多地方应该改进,然王经理一个女人,做到这样已不容易.
再说一遍,本人不是"托",永绿的"托"另有其人.
永绿有许多操作不规范的地方,在此不便一一例举,然业主也应自省自己的行为,不要敌视物业,应和物业沟通解决.
一期物业前段时间晚上8点就关掉一边的门,机动车在一条只能单车通过的道上进出,常遇会车互不相让的矛盾,经向他们管理处投诉后,现已改进.
物业如正想提高服务水平,光上网潜水还不行,应正面出来与业主交流,对确实是业主错的地方,应正面提出,毕竟业主大多不专业,不知不觉中便已做了违法的事,比如今天去桃花岛,看到一户装修竟然在外墙上建造楼梯,却不知物业在干什么,如果物业不管,很容易让人产生"联想",望物业有关人士自重.
作者: yanyang    时间: 2007-7-17 22:26

"物业如正想提高服务水平,光上网潜水还不行,应正面出来与业主交流"这句话有理。看来你和物业的沟通还可以的。那就麻烦你把有些情况向物业反映一下,谢谢!
作者: 新羽    时间: 2007-7-18 00:01

LZ你有完没完?烦不烦?

LZ你有本事,好象说的很伟大一样,那就麻烦你去把我们的情况反映一下去,我们是消费者

我们花钱养着他们是为我们来服务的,只有他们做事情有点样子了,我们才可以去包容点什么



在这里和我们废话着什么,我们是付物业费的,莫名其妙了

[ 本帖最后由 新羽 于 2007-7-18 00:03 编辑 ]
作者: michel    时间: 2007-7-18 01:19

LZ 可以去做物业的顾问了,好好的把我们的事情反馈给物业!
作者: yanyang    时间: 2007-7-18 03:52

LZ拜托你了,把我们的呼声转告给物业吧!从你的字里行间看得出您是个有文化的人!而且是个很有口才的人!既然您也是业主,那就请您把您的才干用在和物业沟通上吧。再次感谢您!
作者: 被房子套牢了    时间: 2007-7-18 07:07     标题: 回19楼,我正是做顾问的....

本人正做着十几个项目的顾问呢,8过都是前期介入......
至于操盘么,嘿嘿,整个"嘉城"都让偶管,偶都没兴趣,业内人都知道,住宅难管,难在......
上海市房地局正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意在改变物业的处境,让物业公司就做服务型企业该做的事,至于那些公共管理,本就该政府管.10月1日起物权法正式实施,我看住宅小区还是业主自治管理比较好.
作者: 新羽    时间: 2007-7-18 07:28

原帖由 被房子套牢了 于 2007-7-18 07:07 发表
本人正做着十几个项目的顾问呢,8过都是前期介入......
至于操盘么,嘿嘿,整个"嘉城"都让偶管,偶都没兴趣,业内人都知道,住宅难管,难在......
上海市房地局正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意在改变物业的处境,让物 ...
你说话就象在放屁
作者: 新羽    时间: 2007-7-18 07:30

算了吧,明显一个托,就知道对业主叫,都没见他在物业叫
作者: michel    时间: 2007-7-18 09:47

原帖由 被房子套牢了 于 2007-7-18 07:07 发表
本人正做着十几个项目的顾问呢,8过都是前期介入......
至于操盘么,嘿嘿,整个"嘉城"都让偶管,偶都没兴趣,业内人都知道,住宅难管,难在......
上海市房地局正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意在改变物业的处境,让物 ...
LZ 能人啊,做着十几个项目的顾问,牛比西牛比!

嘉城这楼盘太小,看不是是伐!

既然看不上还干嘛来嘉城买房子啊!是不是..........!
作者: AnnieMore    时间: 2007-7-18 09:55

原帖由 被房子套牢了 于 2007-7-18 07:07 发表
本人正做着十几个项目的顾问呢,8过都是前期介入......
至于操盘么,嘿嘿,整个"嘉城"都让偶管,偶都没兴趣,业内人都知道,住宅难管,难在......
上海市房地局正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意在改变物业的处境,让物 ...
原来是十几个都是你作顾问啊,说说是哪些个,我们去查查那里的物业情况
看看你到底有多大能耐,是让物业服务好了,还是一烂摊子

那点事实出来说话,不要在网络那端自我感觉那么良好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18 10:30

删了ID!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7-7-18 10:35

我看还是要给人说话吧?
删ID的做法,我不认为是好的做法。
请原谅我这么说。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18 10:37

呵呵,那就禁言几天小示惩罚一下!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7-7-18 10:41

我也是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之前在外资的世邦魏理士和第一太平戴维斯供职。
住宅确实是目前物业管理的一个难点,我自己也转向办公楼和商办物业。
当然,我也认为,“套牢”朋友的话不好听,但是希望版主还是要保障言论自由。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18 10:43

前提是要注意自己的说话方式!
作者: nksun    时间: 2007-7-18 12:13

他的言论引起共鸣,主要还是因为大家对目前物业的不满太多。。。

我们还是创造一个民主,和谐的氛围吧。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7-7-18 12:29

这里我想解释一下,物业管理的运作方式:
1、全权管理  如同永绿在香槟的作为
2、顾问管理  发展商聘请知名的物业公司作顾问,顾问公司向发展商收取顾问费
举个例子,中山西路的华闻国际大厦物业顾问公司是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公司是发展商的下属物业。
我看,“被房子套牢”网友是物业管理专业从业人员,但是作为业主不该说那种话。

他明显站错了地方,希望不要封了他的ID,我希望将来可以和他切磋一下业务。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18 12:46

所以不封ID,禁一下话,小惩大戒!希望他明白我们的论坛是嘉城所有业主的论坛,能为业主谋福利的地方(虽然说话大了点,但是方向是这个方向。),并不是WY或者KFS歪曲事实的地方!
作者: yeego    时间: 2007-7-18 20:23

原帖由 elvis_wang 于 2007-7-18 12:46 发表
所以不封ID,禁一下话,小惩大戒!希望他明白我们的论坛是嘉城所有业主的论坛,能为业主谋福利的地方(虽然说话大了点,但是方向是这个方向。),并不是WY或者KFS歪曲事实的地方!
elvis的处理方法是得当的,他本人也和我交流过了,考虑到原处罚禁言时间太久,目前已经解禁,希望大家相互谅解,“套牢”兄说话时也注意方式,毕竟这里绝大多数都是业主。
作者: 小恶魔    时间: 2007-7-19 00:14

物业好不好~应该看这个物业主动的去发现问题或者说叫防范于未然(除了天灾之外)~为什么?因为这是你收物业你就应该有这个义务~不要老是叫业主门三天二头跑到你们那边说什么什么坏了~好象回娘家一样~!
作者: yanyang    时间: 2007-7-19 00:42

原帖由 被房子套牢了 于 2007-7-18 07:07 发表
本人正做着十几个项目的顾问呢,8过都是前期介入......
至于操盘么,嘿嘿,整个"嘉城"都让偶管,偶都没兴趣,业内人都知道,住宅难管,难在......
上海市房地局正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意在改变物业的处境,让物 ...
别那么牛!!是没本事管吧!真正的高人是不怕难事的!自己一边说难管,一边又说没兴趣。虚伪不虚伪啊?
作者: yanyang    时间: 2007-7-19 00:42

和你说话越来越没劲了!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19 11:01

原帖由 yanyang 于 2007-7-19 00:42 发表
和你说话越来越没劲了!
呵呵,LS的你这句说话哈可爱!
作者: yanyang    时间: 2007-7-19 11:37

是没劲呀,如此高水平的虚伪还真是难得一见。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19 11:51

现在不是见到了嘛!
作者: 鬼谷子    时间: 2007-7-19 12:04

一期的晚间大门问题好像还没有解决,nnd我已经反映过了,物业说修,到现在还没有修。我反映问题到现在已经3个月了,有问题到我去反映也是3个月左右,来回半年了。。。。。。。看来物业费是不能交了。。。。。。

狗屁物业。。。。。差到极点。。。。。
作者: yanyang    时间: 2007-7-19 12:05

他又去忽悠伊万豆夫去了
作者: 鬼谷子    时间: 2007-7-19 12:06

保安素质,楼道环境,管理规范。。。。。。。。。。。。。太对不起1。45的物业费了
作者: 鬼谷子    时间: 2007-7-19 12:08

保安还敢给我脸色看,老子把车停在门口不走了。。。。靠。。。。看物业怎么办。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19 12:08

不会吧?不是1.55吗?跌价了?
作者: 鬼谷子    时间: 2007-7-19 12:08

高兴了把物业公司端了。。。呵呵
作者: yanyang    时间: 2007-7-19 12:10

原帖由 鬼谷子 于 2007-7-19 12:08 发表
高兴了把物业公司端了。。。呵呵
有魄力!支持你!
作者: 鬼谷子    时间: 2007-7-19 12:10

一期是1.45的好像
作者: 鬼谷子    时间: 2007-7-19 12:11

反正不值这个钱。。。。。。。。。。太不直了
作者: yanyang    时间: 2007-7-19 12:13

原帖由 鬼谷子 于 2007-7-19 12:11 发表
反正不值这个钱。。。。。。。。。。太不直了
就他们那管理,简直分文不值!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19 12:14

苦的还是我们业主!
作者: 鬼谷子    时间: 2007-7-19 12:14

还假摸假样的训练,训练个屁,半夜拿着对讲机到处乱叫,tmd这辈子没见过一样
作者: yanyang    时间: 2007-7-19 12:15

原帖由 鬼谷子 于 2007-7-19 12:14 发表
还假摸假样的训练,训练个屁,半夜拿着对讲机到处乱叫,tmd这辈子没见过一样
因为他们觉得拿个对讲机说话很有腔调的样子。呵呵
作者: 鬼谷子    时间: 2007-7-19 12:18

nnd买包泡面还要对讲。。。我晕死。。。。。
作者: yanyang    时间: 2007-7-19 12:20

他们觉得那叫牛*!没见过市面的孩子们,体谅他们一下咯!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19 12:21

我们和YY的建议被他们听见了!呵呵~

两保安对话记事录:


“小六,老大嘴巴干了,看看门口有卖西瓜的没?老大要吃呢!”保安甲拿着对讲机打着饱嗝摇头晃脑的对着里面大声说道

“二蛋你小子是不是觉得我很空没事就忽悠我啊?等会我去看看。”保安乙把对讲机往腰上一别,晃悠晃悠就出去了。

“TMD刚吃好夜宵又要吃西瓜,小日子过的真滋润!唉~”小六一边叹气一边发着牢骚。

(未完待序....)

[ 本帖最后由 elvis_wang 于 2007-7-19 15:26 编辑 ]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19 12:35

保安甲拿着牙签一边剔着牙一边自言自语道:“TMD死小六每次办事都拖拖拉拉的,害的我总被老大挨批,这次希望他快点,那样我在老大那也能日子好过点”顺手看了看表,时钟已经指向了半夜两点“唉~夜班就是不好做呀!哪象老大那么开心,夜班开始到现在麻将已经4圈打下来了,不知道是输的还是赢的,等会去看看去。”

那个叫小六的保安也不是傻瓜,他晃晃悠悠的走到了门房从门后面拿出了个西瓜苦笑道:“买西瓜,半夜三更问谁去买呀!TMD还不是平时兄弟们早就准备好的,二蛋这小子最近和老大走的这么近,看来油水捞了不少。”

(未完待序)..........

[ 本帖最后由 elvis_wang 于 2007-7-19 12:48 编辑 ]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19 12:47

呵呵,仅供娱乐~
作者: mingxuan    时间: 2007-7-19 15:10

elvis_wang  
你太牛了
^_^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19 15:26

呵呵,还好拉~~~
作者: mingxuan    时间: 2007-7-19 16:04

下次帮你建一个帖来发表你文章,便于大家查看
作者: 被房子套牢了    时间: 2007-7-19 16:11     标题: 一期的大门.....

一期的大门坏了,本人在去投诉保安8点关闭出口通道问题时听他们说了,据说修理费要上万,但KFS不肯出钱.修大门费用该由KFS承担.首次业主大会召开之前谁都不能动用维修资金,所有小区内公共部位的修葺费用都由KFS承担.这是条例规定的,主要是为了敦促KFS尽快牵头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政府倡导业主自治管理.
平心而论,嘉城的管理服务是中等水平,要提升服务,需要广大业主共同来关心,善意提醒.而物业工作人员也不容易,收入低,责任重,嘉城的两个物业其管理人员都算蛮尽力的,服务态度也很好,(有个别例外也是可能的),关键是总公司的领导在干什么?特别是KFS,特别特别是KFS的客服负责人,是忽悠了上级还是存心忽悠业主.不得而知了.总之门没修责任在KFS的售后服务责任部门.
还有,不付物业费是不对的,这对付费业主是不公平的,毕竟物业提供了服务.
1.45的物业费应是三级标准,总体符合嘉城的服务需求.
最后,还是希望物业有人以正式名义回贴,产生互动,即使意见碰撞也能促进解决问题.对立永远都不是好办法.
网上有很多人敌视物业,我想假如你敌视你家的保拇,她会为你更加卖力吗?一样的,尊重为你服务的人,你也会赢得尊重.
当然,物业在日常操作中,在人员培训上,还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因此在服务上产生很多瑕疵,这正是广大业主需要敦促他们改进的地方,光发牢骚,敌视对方,能解决问题吗?况且有些问题还是错在业主.
作者: mingxuan    时间: 2007-7-19 16:24

“最后,还是希望物业有人以正式名义回贴,产生互动,即使意见碰撞也能促进解决问题.对立永远都不是好办法.”这条比较赞成
作者: 贝少爷    时间: 2007-7-19 16:44

套牢的话还是比较中肯的,基本上同意!
可能是天气炎热的缘故,火气都比较大,还希望大家都能听听不同的声音,共同创造我们嘉城的河蟹社会吧!
作者: nksun    时间: 2007-7-19 16:47

马上可以吃螃蟹了。。。再熬一段时间!!!
作者: yanyang    时间: 2007-7-19 17:44

原帖由 nksun 于 2007-7-19 16:47 发表
马上可以吃螃蟹了。。。再熬一段时间!!!
现在就可以吃啊?现在有六月黄。肉很嫩的!也很饱满!
作者: mingxuan    时间: 2007-7-19 19:46

^_^,都侃到美食板块啦
作者: nksun    时间: 2007-7-19 20:32

原帖由 yanyang 于 2007-7-19 17:44 发表

现在就可以吃啊?现在有六月黄。肉很嫩的!也很饱满!
邻居,等我们搬进去了,一起吃哦。。。
作者: 天光天子    时间: 2007-7-19 22:32

才一天没来 就这么热闹了 看来一石激起千层浪 唉
作者: yanyang    时间: 2007-7-19 23:04

原帖由 nksun 于 2007-7-19 20:32 发表


邻居,等我们搬进去了,一起吃哦。。。
没问题的,我去铜川路买好,来我家吃。我可能要十月搬。你们呢?
作者: nksun    时间: 2007-7-20 09:12

我们也差不多,先把东西都搬进来,估计9月-10月正式进来吧。。。
还没有最终决定呢。到时候检查一下有害物质含量再说。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20 09:19

我家也10月份左右搬
作者: nksun    时间: 2007-7-20 09:58

话题越扯越远了。。。
发现很好人10月份搬进来噢~~~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20 10:11

那另开一贴
作者: mingxuan    时间: 2007-7-20 11:06

看来是需要另大一帖来聊了
佩服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20 11:28

呵呵,过奖过奖~
作者: mingxuan    时间: 2007-7-20 11:38

几天不见发现LS更谦虚了:)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20 11:45

彼此彼此,共同进步嘛!呵呵~
作者: mingxuan    时间: 2007-7-20 11:53

你写的文章呢?
作者: 蟹承继    时间: 2007-7-21 13:02

看样子 这里的保安真的要严肃处理 教育教育了.偶的钱可不想白交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21 23:45

在酝酿之中~
作者: mingxuan    时间: 2007-7-23 12:29

原帖由 elvis_wang 于 2007-7-21 23:45 发表
在酝酿之中~
今天能酝好吗?:)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23 12:42

我倒~~~搞的你像编辑一样在催我交稿似的!
作者: mingxuan    时间: 2007-7-23 12:58

谁让你的大作这么让人期待呢:)
作者: nksun    时间: 2007-7-23 12:59

哈哈。wang作家。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23 13:06

晕忽忽的~
作者: mingxuan    时间: 2007-7-23 14:33

何止是作家,应该是中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希望啊
作者: nksun    时间: 2007-7-23 14:38

哎呀,在嘉城有人得诺贝尔奖了,岂不是房价大涨?
此乃风水宝地。
wang,你要努力。为了嘉城众多家庭的利益。。。加油!!!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23 14:42

我汗~,那我干脆把你们也写进去算了!
作者: nksun    时间: 2007-7-23 17:15

那你会一夜成名。
作者: mingxuan    时间: 2007-7-25 08:28

原帖由 elvis_wang 于 2007-7-23 14:42 发表
我汗~,那我干脆把你们也写进去算了!
提前谢过

若干年后拿出wang的作品,告诉后人小说中人物由来。
作者: mingxuan    时间: 2007-7-25 08:32

对了,到那时候嘉城就是诺贝尔奖得主的居住的地方。相信会有很多人来参观,大家可以出售wang的照片,纪念品。。。,或许就有嘉城经济现象,江桥经济现象了(比造沃而玛,世贸大楼更厉害)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7-25 16:45

怎么感觉我被你们说死了?
作者: 天光天子    时间: 2007-7-25 23:05

楼上的 是不是偏题啦?说点和主题沾点边的也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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