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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次界定“一线职工”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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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wh127
时间:
2007-7-13 20:02
标题:
上海首次界定“一线职工”的概念
上海首次界定“一线职工”的概念
日期:2007-07-13 作者:单芸 来源:东方早报
根据通用岗位分类,各类企业中从事驾驶、保安、保洁等岗位的在职职工均属于一线职工范围。日前,静安区下发文件,从行业门类和通用岗位等两个角度,对“一线职工”概念进行了界定。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表示:这也是上海首次对一线职工分行业、分通用岗位进行界定。
在昨日召开的静安区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上,静安区下发了《关于规范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切实提高一线职工工资的指导意见》,文件中对企业一线职工按行业门类和通用岗位两个标准进行了界定。
今后,每个工作日干多少活才算够,也将由职工集体说了算。静安区劳动保障局的文件中,对企业劳动定额标准也做出明确规定:劳动定额应使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
按不同行业门类界定
1.制造业:一般指除企业经营管理者、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或相当于该级别的中层管理人员)之外的,从事生产制造任务的在职职工。
2.建筑业:一般指除企业经营管理者、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之外的,从事工地建筑任务的在职职工。
3.批发和零售业:一般指除企业经营管理者、部门经理或中层管理人员、销售人员之外的,从事营业员、理货员、收银员等岗位的在职职工。
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一般指除企业经营管理者、部门经理或中层管理人员之外的,从事营业员、理货员、收银员等岗位的在职职工。
5.金融业和房地产业:一般指除企业经营管理者、部门经理、管理人员之外的,从事保安保洁等物业管理和后勤保障的在职职工。
6.住宿和餐饮业:一般指除企业经营管理者、部门经理或中层管理人员之外的,从事前台接待、客房服务、餐饮服务的在职职工。
7.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一般指除企业经营管理者、部门经理或中层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软件开发人员之外的,从事辅助、产品测试或简单技术等岗位的在职职工。
8.其他行业:一般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来确定。
按通用岗位界定
各类企业中从事驾驶、保安、保洁等岗位的在职职工均属于一线职工范围。在职职工是指企业中缴纳上海职工社会保险费用的人员。企业中的离岗富余人员、特殊劳动关系人员一般不列入一线职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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