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注意保留“纳税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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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世界第一等
时间:
2007-6-27 15:16
标题:
注意保留“纳税收据”
《新闻晨报》报道:国税总局昨天在官方网站发布专项“提醒”:要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注意保留“纳税收据”,年终应自行到开户银行索取利息税税单。但调查发现,市民由于各种原因,常常拥有多家银行的借记卡、存折、存单,如果想没有遗漏的自查一遍,就必须一次次体验“排队难”,时间、精力消耗巨大。相对于中资银行大多提供免费查单服务,部分外资银行的客户打印对账单还需支付50元到100元的费用。如果定期存单的储户过期再补办扣税清单,还需要银行柜面到分行数据中心调出原始资料,客户前后要跑两次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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