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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业主委员会”联合组建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迁徙的鹏    时间: 2007-6-22 15:35     标题: “业主委员会”联合组建问题

大家一直在讨论一个组建“业主委员会”问题,有个疑问,作为嘉城一期的四区(幸福港、桃花岛、爱情海、香槟河畔)我们是联合组建呢,还是分开组建?联合组建的话,又怎么来管理?(幸福港与其它3区没有联系的纽带,主要指陆地上的),分开的话,觉得把一个整体的嘉城分开感觉好象被分裂啦!大家有什么建议么?

如有筹建“业主委员会”,需要多少入住,百分之多少人参加才可以?理论上我们四区联合组建应该没问题吧?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7-6-22 16:00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一)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二)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三)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作者: Edison_Y    时间: 2007-6-24 11:53

都符合要求了啊...然后怎么办?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6-24 12:05

观望中
作者: yeego    时间: 2007-6-24 12:18

我很赞同联合业委会,这样在对于物业的监督上也更为有力,不过涉及到两个物业不知道实际可操作性如何?
作者: Edison_Y    时间: 2007-6-24 12:43

我刚问了下我爸...他说要房管局弄的

我觉得..我们可以考虑开始弄这个了..

[ 本帖最后由 Edison_Y 于 2007-6-24 12:45 编辑 ]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7-6-24 13:54

关键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否配合。
如果不配合,我们可以向江桥镇房管办提出请求。
现在的情况下,房管办不敢不受理。
关键是要有人牵头组织,要有一个或几个领袖出来。
作者: yeego    时间: 2007-6-24 14:44

原帖由 伊万豆夫 于 2007-6-24 13:54 发表
关键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否配合。
如果不配合,我们可以向江桥镇房管办提出请求。
现在的情况下,房管办不敢不受理。
关键是要有人牵头组织,要有一个或几个领袖出来。
需要有德高望重的啊,像我们这种小年轻不行啊…
作者: cy805    时间: 2007-6-24 15:48

恩,需要德高望中,在社会中有一定影响德,或熟悉社会工作德!!!
作者: hhx    时间: 2007-6-24 16:00

嘉诚的物业 有几个,要合并阿,这样才能统一规划 统一行动。
作者: yanyang    时间: 2007-6-24 17:11

原帖由 yeego 于 2007-6-24 14:44 发表

需要有德高望重的啊,像我们这种小年轻不行啊…
"德高望重"并不代表年纪大呀,我感觉你就挺"德高望重"的!注:不是马屁!呵呵
因为你在嘉城的人气最高啊!
你可以做揭竿而起的那个人!然后再在我们业主中发掘一下这方面的人才,由你统一领导!
我们不能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了,一定要有所行动了!
作者: Edison_Y    时间: 2007-6-24 17:34

我也这样觉得!!!!!!!
作者: guan_hd    时间: 2007-6-24 20:39

我支持我支持,我同意我同意.不要把幸福港分开哈.人多力量大么
作者: 迁徙的鹏    时间: 2007-6-25 09:19

原帖由 yanyang 于 2007-6-24 17:11 发表

"德高望重"并不代表年纪大呀,我感觉你就挺"德高望重"的!注:不是马屁!呵呵
因为你在嘉城的人气最高啊!
你可以做揭竿而起的那个人!然后再在我们业主中发掘一下这方面的人才,由你统一 ...
对,我觉得首先要有个人先站出来,号召起来,组织起来,不要一直停留在我们网上的书面上。我看在我们嘉城里也有这方面的人才,即使有些东西不是很懂,相信我们大家也有信心通过我们的努力把我们的“业主委员会”建立起来!首先我们要确立,嘉城四区是一个整体,对外我们都是一个。再有要挑出个“头头”,就目前的局面,嘉城人气最旺的首推“版主"了,你也不要推卸了,你对嘉城的人比较了解,从以往的帖子上看,嘉城有公益心,有热心的人还是很多,你可以组织一套人马,在维护我们家园的前提下,估计大家都是义不容辞的。
所以我非常同意yanyang的观点,剩下的就看你的了,我么大家都会积极配合!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6-25 16:07

找个我们里面年纪大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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