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消费提醒]"低开高走 虚报预算"警惕装修“低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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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wh127
时间:
2007-6-21 22:59
标题:
[消费提醒]"低开高走 虚报预算"警惕装修“低价”陷阱
消费提醒 低开高走 虚报预算
警惕装修“低价”陷阱
房地产时报
近期,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热线来电数据统计,近期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中,装潢公司违反装修合同约定的投诉有所上升。材料不符,预算漏项,费用增加,停工、误工,不能按时交房,都是家庭装修中较易引发纠纷的问题,其中虚报预算,低价揽客的现象尤其值得消费者警惕。
今年1月7日,梁先生与上海实创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签定装修合同。双方约定,施工期限为两个月。可是,对方一直拖延,未能按期完工。而且,当梁先生盘点已装修完成的部分发现,实际情况与预算单相差甚远。合同预算单上写明插座29个,实际只安装了16个,空调插座的数量也与预算不符。
日前,普陀区消保委接受了孙先生的投诉。反映在装修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且装潢公司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情况。消保委现场调查后发现,孙先生与装潢公司在装潢施工过程中就存在纠纷,消费者对增加的项目不予认可,余款尚未结清,所以装潢公司也就拒绝保修,除非孙先生先把钱付清。
针对上述两个案例,市消保委提醒:1、把好预算关。时下建材市场各类装饰材料繁多,作为普通消费者很难全面把握,这就给个别不良的装潢公司以可乘之机。因此,消费者最好把预算单列为合同附件,监督经营者严格履行合同中的约定,不随意更改装潢材料的品牌、规格和虚报材料使用情况。2、慎签变更单。像孙先生反映的问题,就是因为项目时,双方没有签订变更单,相关手续不全引发的纠纷。这类纠纷大多发生在二手房、动迁房的装潢中,且装潢公司一般多为小公司或为挂靠公司;而消费者往往片面追求低价。因此,小公司、挂靠公司往往抓住这一点招揽客户,低价预算高价决算、存心漏项。因此,签订合同前,最好先去熟悉一下所需材料,特别要留意品牌、规格、型号和价格等信息。另外要仔细核查公司提供的预算,发现不明白或者有争议的价格时,及时提出,对漏项或者约定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司进一步补充和明确。相关事项都谈妥后一定记得要写入合同或者另外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一旦事后必须变更时,要及时签订变更单,并对价格和型号等作出明确约定。
此外,市消保委还提醒消费者,一旦装潢公司违约,消费者应尽快向消保委、行业协会等部门联系,及时解决问题。不要单方中止合同,转而委托其他装潢公司装修,在原有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容易激化矛盾,反而延误装修期限。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6-24 17:31
沙发,监工也满累的
作者:
yanyang
时间:
2007-6-25 03:18
每次买材料我都亲自参与,还是超预算了。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6-25 16:20
基本上都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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