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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警惕“黑律师”广告以调查婚外情名义骗钱 [打印本页]

作者: 世界第一等    时间: 2007-5-10 16:24     标题: 警惕“黑律师”广告以调查婚外情名义骗钱

  请“律师”调查婚外情?这样的广告未必可信。市工商局8日公布广告监测结果显示:不少没有律师执业资格的“黑律师”、“假律师”正通过广告发布不实信息,骗取委托人钱财。
  市工商局近期监测发现,在本市部分报刊媒体上,频频出现一则以“上海谍行律师事务所”名义发布的“婚外情调查取证、婚姻调查、寻人查址、快速清理债务、商务信息调查”广告。经调查,该律师事务所根本不存在,系冒用律师事务所名义发布广告。调查还发现,此类广告经常在报刊的分类广告中出现,宣称可从事外遇调查、清理债务、寻人查址、判决书清欠等服务项目。除了“黑律师”、“假律师”混迹其中外,还有一些广告带有“不成功、不收费”、“成功后付费”等保证性质的承诺,容易迷惑委托人,扰乱正常的法律服务市场。
  市工商局为此提醒,委托人在判断律师广告真实性时,应注意广告中是否有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执业证号;如果广告中出现律师个人信息的(如姓名、联系方式等),还应标明该律师的执业证号。委托人也可以通过上海市律师协会官方网站www.lawyers.org.cn查询本市执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名单。此外,按照规定,公职律师、工会公职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司律师、公司法律顾问等不能以律师的名义向社会发布律师服务广告,委托人对此类广告也要留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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