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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香槟河畔] 注意通知书上的交房流程 [打印本页]

作者: mtian    时间: 2007-3-27 23:36     标题: 注意通知书上的交房流程

不是先验房后交钱的吗?
但交房书上画的好像相反啊!
请哪位知道的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谢谢!
作者: 阿汤    时间: 2007-3-28 08:17

行规是这样的,其实无所谓的,要入住总是要付钱的,和饭店里先吃还先付一样,钱有不会变,跑来跑去麻烦,收房是看看清楚是对的
作者: mingxuan    时间: 2007-3-28 08:30


作者: 夜露    时间: 2007-3-28 09:10

正常的流程应该是先验房后收钱,以前碰到一个很普遍的案例,一个客户吵着闹着要先看房,开发商没办法,只能让他先验房,后来发现进户门和窗户都有问题,拒绝收房,之后经过一系列的协调沟通,开发商赔付了相应的款项!我觉得理想的做法,你可以先将代收代付的钱支付掉(比如维修基金和配套费),然后再到物业哪儿,你可以要求先看房,后付物业管理费,一旦发现很严重的问题,你可以拒绝收房,并向开发商进行索赔!
作者: 虫虫    时间: 2007-3-28 09:23

可以要求物业先验房再交钱的,我当初就是这么做的.只要和物业的协商,提出要求,他们是会配合工作的.
作者: cy805    时间: 2007-3-28 10:00

原帖由 夜露 于 2007-3-28 09:10 发表
正常的流程应该是先验房后收钱,以前碰到一个很普遍的案例,一个客户吵着闹着要先看房,开发商没办法,只能让他先验房,后来发现进户门和窗户都有问题,拒绝收房,之后经过一系列的协调沟通,开发商赔付了相应的款 ...
支持这样稳妥!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3-28 10:04

反正是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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