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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爱琴海] 合同差错! [打印本页]

作者: 12651481    时间: 2007-1-6 16:20     标题: 合同差错!

大家的合同都是写的31号交房。我的却打印的是21号交房。按照每天万分之1。5的违约金来算的话也有1千多。交房的时候询问售楼处怎么解决。得到的答复居然是“这个是房产中心的电脑出了问题,不是他们的责任,这么点钱没必要搞,随便我去走法律程序”。心里很气呀,原本就是发现了这个差错,想问个究竟,也没打算真的叫他们赔,可是他们居然这个讲话,大家说说看,我该不该跟去跟他们搞。
作者: cy805    时间: 2007-1-6 16:24

搞!!!!!!!!!!!!!!!!!!!!!!!!!!!!!!!
作者: justin    时间: 2007-1-6 17:27

搞不起~~~~~~~~~~~~~~~~
作者: 骆驼小猪    时间: 2007-1-6 17:57

既然销售这种态度,就应该很他们搞,收了钱,这种态度,如果态度好,还可以谅解,现在弄得我们业主生气,就应该和他们搞,否则太容易被欺负了,KFS不值得同情的!!
作者: zl987600    时间: 2007-1-6 20:42

花那么大精力,搞1000多,唉...,不过这口气实在是噎着难受,有时间的话就和他们搞一下.
作者: 爱琴的多瑙河    时间: 2007-1-6 21:09

搞,把她们的肚子搞大最好!
作者: 刚好    时间: 2007-1-6 23:55

支持搞
看看大家都是几号的,写21号的团结起来,一起搞
作者: cjt1999    时间: 2007-1-7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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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滴水珠    时间: 2007-1-7 15:45     标题: 我的合同也错了

原帖由 12651481 于 2007-1-6 16:20 发表
大家的合同都是写的31号交房。我的却打印的是21号交房。按照每天万分之1。5的违约金来算的话也有1千多。交房的时候询问售楼处怎么解决。得到的答复居然是“这个是房产中心的电脑出了问题,不是他们的责任,这么点 ...
我的合同中把物业管理费搞错了,是1.45元/平方,收房那天和物业说了,他们说是合同搞错了,我没时间搞,再说心里知道是1.55的,就算了.
作者: 夜露    时间: 2007-1-8 11:13

合同就是合同,哪有随随便便说错就错的,合同的订立本来就是为了规范和保证双方的义务和权利,要不然订立合同的意义就不存在了。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7-1-8 12:31

就是的,写在合同里的就要按照合同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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