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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2016学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办理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zhui50    时间: 2016-9-6 13:47     标题: 2016学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办理通知

本帖最后由 zhui50 于 2016-9-6 13:48 编辑

2016学年《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即将开始办理,现将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本市户籍(及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学龄前未入托入园儿童;
2、本市户籍(及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18周岁以下(指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入学残障少儿及辍学学生;
3、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18周岁以下(指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入学少年儿童(包括已参加重残医疗保障人员);
4、本市户籍(及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20周岁以下的高中复读生(复读第1年之内),能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须为全日制,且学时为1年);
5、父母双方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在本市医疗机构出生的0-5周岁(满月后起)未入托入园的非本市户籍儿童;
二、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统一为:80元/学年/人
2、缴费减免对象:低保家庭的子女
三、办理地点及办理时间
江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封浜分中心)
地点:翔封路145号     电话:59137047-114
     嘉航社区  9月22日下午13:00—15:00
     集中补办   9月23日 8::0-11:00
四、办理凭证:
1、户籍儿童:户口本
2、引进人才:父母的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及副联、儿童本人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及副联或凭《上海市居住证》积分(120分)通知书、户口本、预防接种卡
3、父母双方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本人具有上海市出生证明的0-6岁(满月后起)未入托园的非本市户籍儿童:父母双方的《上海市居住证》及副联,儿童的上海市医学出生证明。
五、低保家庭子女办理流程(对象为03岁未入托入园儿童)
1、请于2016年9月25日之前携带户口本至江桥镇金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科领取缴费减免申请表;
2、到江桥镇救助事务管理所盖章;
3、到江桥镇金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科办理少儿住院基金。





江桥镇红十字会



江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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