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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建设费获准收到2010年 多掏300亿

机场建设费获准收到2010年 多掏300亿
日期:2007-10-10 作者: 来源:广州日报
    民航总局昨天表示,经由国务院批准,机场建设费将续征至2010年年底。这意味着,即使按照每年1.6亿人次计算,乘坐飞机的民航乘客在2010年前,需要额外缴付至少300亿元的机场建设费。

    再次延期
    本应2005年底停收
    本来延期征收至2006年年底的机场建设费继续延期。民航总局昨天表示,国务院日前已批准延续机场建设费征收政策至2010年,同时调整机场建设费使用范围。据了解,与机场建设费一同继续征收的还有旅游发展基金。旅游发展基金征收的对象是乘坐飞机出境的旅客,每人20元。
    这已经不是机场建设费第一次延迟征收了。2002年,根据财政部下发的文件,机场建设费与其他16项“政府性基金”一样本应于2005年年底停止收取,然而机场建设费一直“不明不白”地被征收到2006年4月份的时候,财政部才另外下发《财政部关于处理18项到期政府性基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称“情况比较复杂,一些问题尚需进一步研究,故将其原有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2006年底”。2006年首次延期时,不少乘客都认为这是机场建设费退出历史舞台的“先兆”,但又是在没有经过任何听证的情况下,机场建设费的征收期限再次被延长到2010年。

    专家质疑
    乘客缘何无发言权
    经常出差的IT从业人员张浩给记者算了一笔账:2006年国内民航乘客是1.6亿人次,即使到2010年,这个人数不出现增加(根据民航总局的统计数字,民航乘客每年的增幅都在10%以上),每人支付50元,就意味着乘坐飞机的乘客要支付至少300亿元的机场建设费。
    不过,一位民航专家质疑道,在历次的机场建设费到期、续征、再到期、再续征的循环中,处于缴费“主体”的乘客似乎并无足够发言权。而如果不是民航总局昨天在下发《民航四项财经新政策呼之欲出》的相关文件中提及机场建设费使用改革时,公众可能不知道原来机场建设费早就到期了。“这种做法本身就是民航部门对公众合法权利的一种蔑视!”该专家这样点评机场建设费悄然续征一事。
    这位专家认为,在机场建设费的决策中,缺乏足够的公众声音。机场建设费本来就已经是延期征收的费用,公众有权要求民航停止征收机场建设费,如果民航继续征收,就应该举行听证,而且还应向公众解释“为什么征收”。

    民航总局机场建设费合法
    对于机场建设费的用途,民航总局表示:“这些收入被主要用于解决东部地区的疏堵问题,以及西部地区机场飞行区和安全类项目建设。”
    旅客在乘机时购买了航空公司的机票,实际上已对自己的航空旅行付了费,再向机场交建设费是否合理?对此,民航总局解释说,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机场建设费原则上作为国家资本金处理。旅客使用机场资源和服务的费用是由航空公司支付给机场的。目前,航空公司支付给机场的费用包括起降服务费和旅客过港服务费,但这部分费用主要是补偿成本支出,并不包含改善机场基础设施和保障安全水平所需的资金。
    民航总局还认为,机场建设费作为政府性基金是国家强制收取的,也是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的,程序上合法合规。机场建设费由直接用户承担,遵循了国际民航组织使用者付费原则。据了解,机场建设费是我国民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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