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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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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ZF的领导下,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自2007年的10月19日起,本市70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车。这是ZF聚焦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并把敬老惠老政策落到实处,为老年人办的一件大实事。
何谓“老年人”?我国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国家在统计老年人口时启用的也是这个唯一标准。因此,国家所有与老年人相关的政策或法规,都针对于此年龄段的人群,而并未再作其它细分。也就是说,在法律上60周岁以上的人群都是平等的,而不应再有其它的限定,因此,地方ZF在制订敬老惠老的政策时,理应首先考虑这一法律层面上的定义。
特别是当下,60周岁的公民,也就是过去曾被誉为“40-50”的特殊群体,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出生在共和国创建初期,他们在历史的风浪中经历过苦难,三年自然灾害时忍饥挨饿是多数人的记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冲毁了他们求学的梦想与最基本的受教育权力,而在漫长的知青“上山下乡”运动中,他们更是以自己的青春、以及特有的责任感为国家分担着种种困难(就业、计划生育、转制中被下岗),然而,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在举世瞩目的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伟大巨变中,恰又都正值当打之年,并为此做出了历史性的积极贡献。
如今,他们都老了,都已被国家划归到了老年人的行列,然而,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退休工资本来就比较低,但为医疗、物价上涨因素的消化等日常支出却又都在逐年递增,加之为配合城市整体规划,他们中的许多人又被搬迁到远离市中心的地区,出门不坐车几乎不可能。因此,将现行免费乘车的受惠起点调整到60周岁,对他们来说就是最直接、最现实的惠老,已势在必行。
那么调整受惠起点,对上海来说到底有哪些困难呢?ZF认为:第一,上海是一座特大型城市,人口众多;第二,上海的交通拥挤。(引自市长信箱给黄美娟同志2010年11月4日信件的处理回复)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市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沪常住人口为897.7万人,占39.00%,也就是说,在上海目前每2个半人中就有1人是从外省市而来,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346.5万人相比,十年共增长了159.08%。那么,上海是否能以“人口众多”为由,而修订并终止“海纳百川”的人才引进政策呢?显然不会,那么,已为上海的经济建设作出过重大贡献的60岁老年人,如今想要、也理应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时,却又为什么要被以“人口众多”为由而排除在外呢?
其实,任何一座城市,无论其规模有多大,也无论该城市的人口有多少,各地ZF在城市规划中,对公共交通运能的配置,都是以满足现有人口的基本需求为目标,一般都不会配备过剩的运力,否则就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目前已实行60周岁免费乘车的大中小城市如此,上海也同样如此,况且上海为世博会的召开,已为激增的超高人流配备了足够完善的公共交通设施,世博会的成功举办这一事实也足已证明,上海的公共交通完全可以应对这一切。再说,即便ZF对原政策保持不变,也并不等于60至69周岁的老人就会因此而不出家门。更何况,与其它城市不同的是,为了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压力,上海已对敬老卡的使用作出了时段上的明确限定。
因此,将免费乘车的受惠起点调整到60周岁,上海在财政上没有问题,虽然城市规模大、人口众多,但基本交通设施完备,连世博会这样的超高人流都能从容应对,所以也应不是什么不可解决的大问题。
纵观全国,如果说当下各地对老年人免费乘车的惠老政策的确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么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各地ZF对敬老惠老的观念、以及对法律的理解不尽相同,尽管那些地区的经济状况远不如上海。
以云南省昆明市为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该市2011年60岁及以上人口为77.81万人,占全市人口的12.09%,而上海市则为346.97万人,占15.07%,比13.26%的全国平均值仅高出1.81%;但2011年昆明市的GDP为1808.6亿元,仅列全国排名的第53位,而上海市则为14900.9亿元,列全国第1位,远远高于其它各省市。但昆明市早自2007年7月1日起,所有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就都可免费乘车。由此可见,经济条件(财政压力)并不是惠老的决定性因素。
另据不完全统计,与昆明市一样,对60周岁以上老人享受免费乘车等惠老政策的还有:云南省的玉溪市、泸水县、云县;贵州省的钟山市、六盘水市;河南省的郑州市、新密市、新郑市;江苏省的海门市;广东省的珠海市、阳江市、东莞市;福建省的安溪市;山东省的东营市;四川省的成都市以及西藏自治区的拉萨市等市县。特别是河北省的迁安市(该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4.1%,仅比上海低0.97%,但自2007年起,该市就已将老年人免费乘车的年龄限制由70岁降至60岁),此外,广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孙峰则也明确表示,广州目前正在考虑将老人免费乘车的年龄提早5岁,即受惠起点由现在的65岁改为60岁。
目前,上海市老年人免费乘车的年龄仍限定在年满70岁,这与老年人的实际退休年龄极不相称。由于老年人退休之后的生活方式会发生很大的变化,特别是老年痴呆症的发病率在上海仍是居高不下,这对个人、对家庭、对整个社会(医疗和服务)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而该病症的一个重要诱因就是孤独、缺乏交流,特别是那些为数众多的空巢老人更是如此。
由于退休以后的老年人,更多需要的是增大交流活动的范围,增加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因此,如果在这个时候能给予他们一定的关怀,将老年人免费乘车的受惠起点调整到60周岁,这提升的不止是老年人生活的幸福指数,更是体现了ZF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爱,也体现了ZF对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视,此举有利于弘扬我国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有利于提升市民的家庭幸福指数,有利于节省有限的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资源,无疑会更进一步增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正如拉萨市副市长宋义武所说:“这不仅仅是一个民心工程,更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一个充分体现”。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指出:老龄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并要求全党全社会必须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老龄工作。而在《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则指出:优待老年人,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促进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意见》指出:老年人优待工作要坚持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城市公共交通应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应为老年人提供票价优惠。
很显然,优惠乘车在全国范围内已成了老年人突出的实际需求和特殊需求。但上海目前仅对70岁以上老人实行免费乘车,而对60-69岁的老年人却并未按此要求提供任何票价优惠。
《意见》规定:优待服务的对象为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在此基础上,各地可以根据不同老年群体的需求和本地实际,对各优待项目的服务对象进行细分。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应有覆盖本地老年人的统一优待办法。
虽然《意见》允许各地可以根据不同老年群体的需求和本地实际,对各优待项目的服务对象进行细分,但《意见》同时强调的是“应有覆盖本地老年人的统一优待办法”。因此,片面地强调“细分”而回避“统一”是欠妥的。
《意见》要求:已经制定(优待办法)的省份,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老年人的需求,适时对现有优待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老年人优待的经费支持。对优待工作中老年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强督办解决的力度。
上海自2007年10月19日起开始实施老年人免费乘车的惠老政策以来,至今已过去将近4年半了,如果说世博会前的2007年,上海的公共交通确实有点问题的话,那么4年半后的今天,特别是成功举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后,上海的公共交通已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由于客观条件改观了,我们的ZF是否也应对原惠老政策进行“适时”的“修订完善”呢?
是人,谁都会变老,60岁就是老人了,这是国家的统一标准。市ZF也曾公开表示:“上海将不断研究制订为老服务新政策、新措施,充分体现党和ZF对老年人的关心,努力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重视老龄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促进上海社会文明、进步与和谐”。
因此,希望市ZF能审时度势、顺乎民意并按中央要求,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全面地考量民众的呼声、以老年人的迫切需要为主题,重点聚焦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想方设法、积极突破、加强解决力度,把ZF对敬老惠老的承诺落到实处,并尽早出台统一优待的新政。但恕我直言,为维护ZF的正面形象,故千万不要捱到当政者行将退休时再出台此类新政,以免落下不必要的话柄和负面影响。
中央指出:尊重、关爱和照顾老年人,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此项隶属ZF系统工程的惠老政策,理应由ZF埋单,若将此项社会福利的成本,让有关交通部门或企业来承担或消化,显然是不合理的。此外,若将此类归属ZF宏观调控的信访问题,像以往那样简单地按常规批转有关交通部门来处理,显然也是欠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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