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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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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6000万人今日起免缴个人所得税。图为湖北宜昌市民在书店阅读"个人所得税"的书籍。任卫红摄(中新社发)
近日,据美国《福布斯》杂志推出的榜单显示,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居全球第二,这也是继2009年中国内地首次排名第二位后,再次位列该名次。而中国近来房地产"加名税"和"月饼税"等税收问题也引发了公众对我国税收制度的讨论。
那么中国内地的税负程度到底如何?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税负水平是高还是低?我国税负改革的进程如何?应当如何完善我国的税负制度?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不过,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玉栋也强调,虽然"税收痛苦指数"这一指标不尽准确,但是对我国当期的税制改革还是存在一些借鉴意义的。他认为:纵向地看,我们的宏观税负还是有些高,主要表现在我国主体税种的最高边际税率相对较高,法定税率水平相对于发达国家相应税种的税率水平也是不低的。比如,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为45%,而英国是40%,日本是37%,美国是35%,俄罗斯则实行13%的比例税率。而且除主体税种以外,我国还有消费税和其他地方税等,使税收负担的名义水平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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