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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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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zxt2008 于 2010-7-11 20:29 编辑
一些司机朋友对T形路口行车往往存在着模糊的认识。前几天笔者就遇到这样惊险的一幕:一辆桑塔纳轿车自南向北高速驶入一个T形路口,正遇南北红灯,轿车司机认为T形路口直行车辆不受红灯限制,于是速度不减,直冲进路口。这时,被放行的一骑自行车的男青年正好行到车道中间,轿车司机惊慌之中一个急刹车,险些“吻”在自行车上。
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情况下,可以通行。在上述事例中,轿车司机忽略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这个大前提。
《条例》第42条第一款又规定:机动车须在距路口100米至30米的地方减速慢行。桑塔纳轿车在驶入路口时,既没有减速,而且遇红灯也没有避让被放行的车辆。
那么,遇红灯如何正确通过T形路口呢?首先,驶入路口之前要减速慢行,如果被放行的车辆、行人较少,可在注意避让被放行的车辆、行人的同时,缓慢通过;如果较多,则必须停下来,等对方安全通过之后,方可行车。其次,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让行就行,不让行则停。 |
该整啥就整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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