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抵制物业的这种没有诚意的做法,刚收到意见征询单,今天13号就已经开始在施工了,真不把业主当回事:
1.物业有任何的改建建议,再向业主征询意见时,该将预算费用等改建细节等一并列出,1千元的成本,实际支出1万元的事情,在我们生活的周围不少见.
改建建议能不能被业主同意,关键看改建成本!意见征询书没有关键点,让业主怎么选择?
2.意见征询书是10/10号拟订的,要求业主在10/11号17:30分以前交回回执意见,我且不说是什么时候投到信箱里的,物业有尊重业主的决策时间吗?
另13号就看到了实地施工,请问物业,你们的统计\结果公布\施工筹备\材料购买等一系列的事情也太神速了吧!
不要将业务的合法权利当成表面的流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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