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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4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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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和“好领导”就像养猪和吃肉一样,两者虽有联系,但毕竟不是一回事。一般意义上的“好人”多是从人的性情、品格、为人处世的方法等方面去评定的,说某人是个“好人”,很大程度上是说这人心地善良、品德高尚、待人和善等等。而“好领导”除首先必须是一个“好人”外,还必须具备诸如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科学决策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显而易见,“好人”只是“好领导”的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并非所有“好人”都能当“好领导”,这是最通俗不过的事实。
说到这里,就想起了一个关于“干部落选”的话题。“落选”是相对“预订”而言的,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这“预订”实际上就是一级党委或它的组织部门对拟任干部的“提名”。无论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任命,还是基层群众投票选举领导干部,都要经过“提名”这一关。从实际情况来看,既经党委或其组织部门提名任命的干部在选举中却落选的情况确实存在;实行差额选举当然必有落选,但即使是等额选举,也未必都不落选。就像不少人都已认识到的那样,落选是正常的,而且并不是一件坏事。但我们在“善待落选”的同时,探究一下其中的原因,总会有些好处,用鲁迅的话说,叫做“引起疗救的注意”。
业经提名却又落选,原因并不单一。排除差额选举的情况不论,若是等选举仍然落选,就提名方而言,有这么几种情况:一是提名新调进或者新调整又不得不安排的干部,尽管干部本身或许没有问题,甚至可能非常适合某一岗位的领导工作,但因老百姓并不了解,极可能投反对票或弃权票;二是因为“任人唯亲”或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其他原因而提名。如果说这两种情况都是极少数、极个别现象的话,那么还有一种也许不少人都会心照不宣、党委及其组织部门也未必会断然否定的情况,那就是把“好人”当成“好领导”来提名。首先必须说明,出现这种情况,未必都是党委或其组织部门有意的失误。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当然懂得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标准,但中国现阶段确实有自己的特殊情况,人多机构多干部也多,原有体制下遗留下来的许多问题一时难以彻底解决。搞改革势所必然,但需要一个过程。由于历史及其他方面的原因,我们有些干部“才”差一点但“德”并不差,实在堪称“好人”;他们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态度踏实,甚至兢兢业业几十年,正印了老百姓“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口语。对于这样一些人,党委或其组织部门基于“稳定”和“平衡”以及调动积极性的善良愿望而作极可能只是权宜之计的安排提名,并不是不可以理解。而老百姓从现实角度考虑执意要选一个“好领导”,也不为错。这就出现了矛盾,矛盾的结果就是“你提名我也不选”。
说如此,并非想肯定把“好人”当“好领导”来提名的做法,况且不知不觉中把“好人”当“好领导”甚至把“坏人”当“好领导”提名的情况也不是没有。相信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随着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这些现象定会随之消失。
个人分享
一、不要想讨好每一个人;
二、不要让员工快乐,要让员工优秀;
三、员工表现脱轨时,要当面说清楚;
四、据实以告……该责备的时候不要怕得罪人;
五、不止要靠……还要主宰市场;
六、别管多文化……绩效之上;
七、把钱投到符合企业价值观的地方;
八、要勇于挑战传统观念;
九、不要被帐面数字所蒙蔽;
十、舍弃应享受权益的心态……建立活化组织的质效,注意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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