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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6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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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获悉,曾任普陀区长征镇党委书记,上海市新长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王妙兴涉嫌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犯罪,近日已被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王妙兴一案是由普陀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该院在侦查此案时发现,1994年至2007年间,王妙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转让、项目开发、公司改制、股权转让等过程中大肆敛财,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大量流失。去年9月,王妙兴在纪委找其谈话过程中,交代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同年10月23日,王妙兴被依法逮捕。另据记者了解,在查办此案时,检察机关注意收集有关证据,结合办案已帮助相关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1亿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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