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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外出 执法者强开锁治群租

业主外出 执法者强开锁治群租(图)

日期:2008-07-02 作者:李粤新;孙翔 来源:东方早报

  
    “我以为家里遭小偷了,报警后才知道是有关部门在整治群租。”6月24日晚,中远两湾城业主胡先生下班回家后,发现家中有人闯入,室内凌乱不堪,客厅的隔板墙面也被损坏,满地尽是木板和木条,连床垫也被掀起。

    这是群租吗?

    “客厅有隔间就是不允许,一律要拆”

    胡先生看到家中的情景,赶快拨打110。但小区物业人员随后赶过来说,这是有关人员在整治群租房。

    “他们太粗暴了,我现在连安全感都没了。”胡先生说,他2007年5月在中远两湾城购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并在客厅加装了一个隔板墙面,一边用作餐厅,一边用作起居室。他自己住在这间隔出来的起居室内,而把两间卧室一间给朋友居住,另一间出租给一名租客。

    “房间只租给一个人,难道这也是群租吗?”胡先生表示,自己此前没有接到任何有关整治群租房的通知。

    中远两湾城整治办公室的刘组长称,这是合法整治群租行动,“不管是群租者还是业主,客厅有隔间就是不允许,所以一律要拆除。”

    怎么进的门?

    “执法部门让锁匠打开了门”

    胡先生对这次整治群租行动感到有点莫名其妙:“当时家里没人,大门完好无损,他们到底是怎么进来的?我想不管是哪个部门,都无权私闯民房,更何况还没有事先告知。”

    刘组长回应说,那是执法部门让锁匠打开了门。刘组长还明确表示,只要认定是群租房屋,就可以不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直接上门执法。这次被整治的住户,都没有发通知单。

    但胡先生很不满意:“难道我把自己的客厅隔开自住也犯法吗?他们以这种方式进入我家,这才叫犯法!”

谁批准进的门?

    “对拒不整改者,只能这样做”

    “我们这是联合执法,不是私人行为。”宜川街道综治办工作人员多次解释说。刘组长出示的一份整改通知书显示,对逾期拒不整改的住户,宜川街道综治办将与宜川路街道房地办、中远两湾城居委会、中山北路派出所、宜川工商所、宜川路街道安全办公室统一行动。

    “可是他们进屋经过什么部门批准了?”胡先生认为,如果没有相关法律文件表示可以在业主不在家时私自进入,那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宜川街道综治办回答说,这次进门执法没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搜查令,但对于拒不整改的群租者来说,综治办只能采取这种做法。

    同时,宜川街道综治办一名龚姓工作人员表示,不排除对个别住户排摸错误,对此,“综治办会主动道歉。”

    胡先生正打算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声音  

    中远两湾城每星期都要整治群租  

    “我们每星期都会整治中远两湾城的群租房。”宜川街道综治办一名龚姓工作人员说。宜川街道综治办在2007年7月成立中远两湾城整治排摸小组,并在中远两湾城小区设有整治办公点,根据市民的投诉,由排摸小组上门调查。

    依照《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上海市整治住宅小区“群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等有关规定,确定整治对象,并提前一个星期向小区整治对象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逾期拒不整改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予以整治。  

    如需进民宅执法须有相关部门批准  

    上海惠诚律师事务所马文斌律师表示,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时如需私自进入公民房屋,必须要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即便有公安部门人员在场,也不代表就有权力随意进入公民房屋搜查,“一般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是无权进入公民房屋搜查的,除非法律明确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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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方式闯入民宅,真是太可怕了吧

非常支持这位胡先生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莫道醉人唯美酒,茶香入心亦醉人
对与群租,我的意见是坚决取缔

至于联合执法,破门而入,采取强硬手段是必要的

但是相关手续要齐全,既然上门,就要有搜查令等手续,而且要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如果以上做不到,那就是乱来
没有办理有关手续,就是私闯民宅了~~~
这种联合执法的手段是有点过于粗暴。

虫虫加油~~加油~~~
太可怕了,在怎么样也要通知一下吧,怎么可以这样撬门进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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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悲剧的发生都和权力滥用、过度执法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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