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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5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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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业主委员会成员有望拿到工资
日期:2008-06-25 作者:冯兰蔺 来源:新闻晚报
本市已建成业主委员会6114个,组建比例居全国第一,但其中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不足10%。市政协委员、上海豪都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屠海鸣在今年上海“两会”提案中,对不少业委会“不作为”提出异议。
今天上午召开的市政协 “关于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规范与制约的建议”重点提案促办会上,市房地局表示,将引导实行业委会成员专业化和建立有偿工作机制,尽快完善业委会服务职能。
业委会不作为并非个案
去年9月下旬,闸北区永盛苑6号楼商铺业主违章施工,擅自改建商业旅馆,加层毁绿、破墙开窗,严重侵害广大业主权益,而小区业委会“闭门三月”不作为,小区475户业主联名上书要求追回维修资金,停止违章施工,改选永盛苑业主委员会。类似“永盛苑”业委会不作为在本市并非个案。在今年上海“两会”中,市政协委员屠海鸣曾提交提案,指出对于业主长期拒缴物业费、违章装修、私搭乱建、侵占公用道路场地等严重侵害小区广大业主利益的事件,小区业委会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不作为”情况时有发生,近年来先后有都市庭院、东方佳苑等小区业委会被业主告上法庭。
呼吁规范运作监管机制
“业委会组建比例虽高,但其中充分发挥作用的不足10%。业主委员会已成为物业管理规范化运行的瓶颈。”屠海鸣呼吁,加快构建业委会规范运作机制和监管机制,对于不作为的业委会加强制约机制。他建议,不妨实行业委会成员有偿化和专业化的概念。
屠海鸣建议,政府要有明文规定,明确业委会成员的劳动报酬标准,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面积,制定相应酬金标准并由业主分摊。“无偿劳动不仅使很多业主不愿竞选业委会委员,而且缺乏制约力量,使业委会形同虚设,甚至牟取私利,制造矛盾。”
在业委会专业化组建上,他建议可通过聘请“物业服务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业委会工作虽是业余的,但其承担的职责却是专业性极强的。根据目前已经实施的物业管理师制度的有关规定,物业管理师这样一个职业群体,担任这一角色具有很大的可行性。”
有偿化服务将引导开展
在上午的会议上,市房地局透露,目前已在多次调研基础上,拟订完成 《加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管理的若干意见》。其中,将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运作程序,重点解决业委会运作中发生的诸如业委会成员变更、业主小组议事、业主大会选聘和解聘物业企业、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难点问题。该意见拟在年内定稿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据了解,目前本市已在新华、临汾和曹杨等街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指导帮助业主组建业主委员会和日常运作,并取得成功经验,正在积极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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