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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5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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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两家银行卡收到四家银行通知
2008年4月28日
去一家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结果却同时收到多家银行寄来的多张信用卡。近来,本报屡屡收到读者诸如此类的反映。
对此,市消保委明确表示,如今马路上临时信用卡办理点很多,消费者为安全起见,最好去银行正式办理信用卡的窗口进行办理;而如果质疑银行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可向消保委进行投诉,消保委有权要求银行进行举证。
市民发现办信用卡总获“附赠品”
在沪上西南片大学读大三的金同学感觉办张信用卡出去买东西确实挺方便的,于是,在一次路过松江大学城学生公寓四期门口的一个信用卡办理点时,因为看到其办理点上有建行和工行的标志,且有办卡送礼品、办卡免年费等等促销活动,于是毫不犹豫地同时办理了建行和工行两家的信用卡。但万万没有想到,最后却一共收到了4张信用卡,分别属于建行、工行、农行、招行。更奇怪的是,她从来没有办理过后两家银行的业务。莫名其妙之余,金同学也开始有些担心,觉得自己的个人信息被外泄了,“这4张卡我后来都没敢开通,有点不放心。”
市民小刘今年年初时也在外面临时设立的点办理了建行和农行的信用卡,无独有偶,她也多拿到了1张工行的卡,小刘十分确定自己当初只填过2家银行的资料,从未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向工行透露过。
白领李小姐亦向记者反映,自己只在工资卡所属的银行办理过一张信用卡,但是却不断有多家银行給自己打电话及发短信宣传各种金融业务,弄得她不胜其烦。
消保委说法:遇此类情况可投诉维权
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昨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表示,在临时摊位办理信用卡固然方便快捷,而且还有精美礼品相送,但个人信息的安全程度着实令人担忧,且这类临时摊点事后要追究维权比较困难。所以,办理这类业务,还是亲自去趟银行,在正式窗口办理比较方便事后维权,对于需消费者本人签名确认的书面文件要仔细阅读后方可落笔,避免因粗心大意而损害到自己的利益。
如果在银行办理了信用卡,也遇到了被其他不相干的单位多寄卡、发广告等等情况,赵皎黎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外泄消费者任何个人信息。消费者在相信自己没有把信息透露給其他单位的情况下,可前来消保委进行投诉,如果银行不承认曾外泄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那么需要向消保委进行充分举证方可证明自身的“清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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