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发表于 2008-1-20 08:42
| 只看该作者
新华网上海频道1月17日消息:昨天,记者从市交警总队车管所获悉,根据公安部有关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车管所对本市86454本机动车驾驶证因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未审验)予以公告,将予注销,具体名单可到上海交通安全信息网(www.shjtaq.com)查询。
去年7月起,市交警总队车管所通过上海交通安全信息网每个月定期发布一次逾期换证、审证驾驶员名单的公告,至今已公告了6期。此次注销8万多本驾驶证,最主要的两个原因是:持有人在其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限超过一年以上仍然没有换证;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应当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超过一年没有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据了解,本市目前还有超过10万的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证明。有关部门提醒,车辆驾驶员应注意自己驾驶证的有效期限和审验信息,尽快到管辖地的交警支(大)队车宣窗口办理相关手续,以免所持有的驾驶证被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逾期未换证的,被视为无效驾驶证,驾驶人持无效驾驶证驾车属违法行为。另外,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