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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面对公权恫吓 舆论永不退场

面对公权恫吓 舆论永不退场

日期:[ 2008年1月8日 ] 版次:[ AA02 ] 版名:[ 社论 ] 稿源:[南方都市报]


今年元旦,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人》杂志刊发《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报道披露该县一名商人反抗自营加油站被无偿强拆,并受到官方一连串打压,其投诉无望后编发短信,暗喻县官专权及当地官场黑暗。旋即,这名商人被以诽谤、偷税等罪名判刑三年半。进而,采访对象的遭遇波及记者。日前,西丰警方进京拘拿杂志记者,给出的理由竟然仍旧是:涉嫌诽谤县委书记。

  比商人稍微幸运的是,记者提前知晓消息骇然避走,可西丰县公安局警察还在报社等候捉拿她。警察所依恃的是以诽谤罪名开出的拘传证,律师已用常识驳斥了其莫须有的性质。根据法律解释,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不诉则不立,且由法院立案。而在媒体追访下,西丰张姓县委书记推称对此事自始至终都不知情。不管其表态有多么虚假,这等于间接承认拘传记者一事纯属荒谬。

  记者的新闻报道属于职务作品,采访对象有异议可找报社寻求解决,直接采取捉捕记者的手段逼迫媒体就范,足以用恶劣至极来形容。可问题是,如此强横、如此无视法理的荒谬之举真的发生了。要知道西丰县发生此类案例已不是第一次。在此前处置商人所谓的诽谤一案中,没有“受害者”,当地法院却能堂而皇之地以诽谤罪加刑。由此可见,没有逻辑的荒谬尽管荒谬,却能产生让当权者满意的效果。

  无论是敢怒却不能言的民间人士还是敢怒又敢言的记者,西丰县当局都视之如眼中钉,欲除之而后快。怎样才能实现这一目的?罗织罪名,认定为诽谤县委书记成了屡试不爽的手段。依据一种大批斗式的推理,指责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就等于给当局抹黑,非议县委书记就等于伤害全县人民。近两年,在县市一级治域内因言获罪者众多,现代版本的文字狱屡见不鲜。由此,一项罪名演化成报复的利器。

  在赴京拘传记者一事中,县委书记威吓记者的意图十分明显。作为同行,可以实实在在感知到记者所承受的恐惧。毕竟,相较于黑社会或孤立的恶势力,拘传记者的官方举动极有强悍的力量。它的背后隐藏着完整的国家暴力机构,公检法皆为其所用,随时听命于长官意志或专权的蛮横。这样一整套权力机器一旦启动,奔着公器私用的目标,不管是对媒体机关还是记者个人都具有极大的压迫感和杀伤力。

  正是从这层含义上讲,西丰县拘传《法人》杂志社记者的行动带有典型性。它的标本价值是负面的,当予以高度警戒:在处理政府公关危机的过程中,定义模糊的法律条文正沦落为有效打击的政治手段。乃至于,这种手段本身具有相当强烈的侵略性和扩张欲望,不仅希望掌控社会成员的个人命运,甚至不惜破坏大众媒体等公共机构。简而言之,它的恶果是将使社会和个人陷入不自由、受奴役的境地。

  此时,蒙受诽谤罪名的商人正在服监禁,而当事记者或仍在躲藏。对立的双方一边是软弱被动,一边是咄咄逼人。救赎的几率似乎渺茫但希望仍在。前前后后的事例都证明,监狱永远不是权力最有说服力的手段。县域权力的进化和上级监督是缓慢的,快速的进步不敢奢望,可是不排除在某些紧急情况下的自我纠正,即便这种自我疗伤式的纠正与刮骨疗法相去甚远,或会以同样荒诞的面貌出现。

  而在权力的德行自我修复之前,抵御专权的能量还离不开千万读者的积聚。西丰县派员拘传记者的消息经报纸公布天下,新闻刚在网上落定,随即引发高声讨伐。实际上,法理上苍白到无法立足的拘传令已被舆论“判为”非法。此时此境的舆论“审判”只是重申了常识、常理,显示了巨大的动员能力。

眼下,声援媒体和记者的舆论已经形成。从广泛的意义上说,支持记者就是支持媒体,就是力挺一支珍贵的力量。舆论也只有舆论才是揭示真相、抗击专权的有生力量。

  在缉拿的粗暴号令下,记者可以暂时选择隐匿;但持久地看,记者终将站在阳光之下。舆论不能输,也不会输。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ent_3611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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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警察抓记者事件:

    因一篇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丰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对采写报道的《法人》杂志社记者朱文娜立案调查,并进京拘传。此举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遭受质疑。来自西丰县最新消息,当地公安机关1月8日已正式撤销立案、撤销拘传。>>详细

    最新进展:

西丰县公安局撤销对朱文娜的立案、拘传

    8日23时许,西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维义约见新华社记者时说,西丰县公安局已于当天下午召开会议决定,撤销立案、撤销拘传。至于撤销原因,公安局局长王卫东的原话是“认为不妥”。当天14时左右,高维义已表示,当地公安机关到北京对记者采取司法措施是不合理的,拘传记者带来了负面影响。 >>详细


"警察抓记者"事件续:当事记者不敢回家 记协表态

    向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记协)陈述完其遭遇并提交相关汇报材料后,1月7日下午6时30分许,曾被辽宁省西丰县警方以涉嫌诽谤罪拘传未果的《法人》杂志(法制日报社主办)记者朱文娜走出了中国记协的办公大楼。离家躲避了3天的朱仍未敢回家。 >>详细

西丰公安局拒谈"报道诽谤案" 朱文娜向记协提出维权请求

    1月4日,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公安局派人到法制日报社主管的《法人》杂志拘传记者朱文娜。此前,该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该记者立案调查。 >>详细

记者报道负面新闻遭拘传续:当地政府正起草回应

    2008年1月1日,《法人》杂志刊发了记者朱文娜一篇名为《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的文章。3天后,西丰县公安局和政法委工作人员携带立案文书和拘传文书,到北京《法人》杂志编辑部要求拘传记者朱文娜。昨晚,有消息证实该县公安局已对朱文娜涉嫌诽谤立案。本网记者连线西丰县政府有关部门,得知西丰县政府正在起草事实说明,对朱文娜稿件涉及事件做出回应。 >>详细

记者报道涉辽宁西丰县委书记负面遭警方拘传

    因为一篇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 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采写报道的《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1月4日,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法制日报社对该记者进行拘传,未果。 >>详细




   媒体评论:

   【人民日报】“西丰事件”:司法该如何介入舆论监督事件

   和刚刚“拨乱反正”的“绥德事件”一样,“西丰事件”一经曝光,舆论汹涌,批评潮起。舆论的聚光灯下,“西丰事件”将如何发展?是司法介入下的判决,还是行政干预下的化解? >>详细

【检查日报】以诽谤罪追究记者必须慎之又慎

    如果报道确有失实之处,无论是媒体还是记者本人,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动辄以刑事手段追究记者责任,却是危险的,因为这将让正常的舆论监督举步维艰—— >>详细


【中国青年报】“诽谤罪”何以一再成为权力保护伞

     与在案件情节、公权力运用的手段上如出一辙的稷山诽谤案、志丹短信案、重庆彭水诗案等不同的是,这次公权力的滥用,已经超出县委书记可控的“县域”,延伸到所有报道“诽谤案”的记者群体上。可以肯定的是,不受节制的公权力一旦被滥用起来,其远比我们想象的更可怕。我不想从言论自由、官员应当容忍批评意见甚至新闻报道只要没有“实际恶意”就应免责等角度出发,对“西丰诽谤案”进行批判,笔者想谈谈一再被县委书记作为保护伞的“诽谤罪”。 >>详细

【新京报】西丰拘传案:警惕对记者滥用诽谤罪

    隶属于法制日报社的《法人》杂志,在1月1日刊发了记者朱文娜的报道《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这篇文章报道了辽宁西丰县女商人赵俊萍因不满县政府的拆迁行为,编发短信讽刺县委书记张志国,因而被判诽谤罪。文章发表3天后,西丰县公安局警察以朱文娜涉嫌诽谤罪为由,携带公安局立案文书和拘传文书,到法制日报社内要拘传记者。 >>详细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01/09/content_73901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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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挺长的

成人不自在
自在不成人

《法人》是《法制日报》的刊物,法制日报又相当于中央政法委的刊物,这个县委书记竟然嚣张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网罗一个荒唐不靠谱的罪名就敢进京缉拿得罪他的人,那么那些生活在他治下的县民们,可以想象,他们又是活在一种什么样的法制环境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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