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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0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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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20日电 中国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9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在新公布的《医德考评制度指导意见》中,有一点特别值得关注——那就是“医务人员在医德考评中评为较差的,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指出,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才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将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认定为较差: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务或提成的;
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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