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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8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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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自己的私人电子邮件内容竟可以被百度搜索到并公开查阅,浙江律师郭先生将百度公司和电子邮件服务商告上法庭,以著作权和通信秘密权被侵害为由索赔百万余元。昨天,国内首例电子邮件泄密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郭先生称,去年7月,他曾使用在万网注册的电子邮箱发送一封私人邮件。同年8月11日,他发现通过百度搜索自己的名字和所在律所,即可找到这封邮件的附件标题链接,同时信件全文被公开发表于“百度快照”上,任何人都可搜索到并阅读。郭先生随即向百度公司和万网反映情况,要求查明原因,删除相关链接和内容。一个月后相关内容才被删除。郭先生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他向杭州萧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百度和万网公开致歉,赔偿经济损失2628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案件后来被移送海淀法院审理。
在法庭上,万网代理人说,他们的网站设置了两道安全关卡,能够保护邮件的安全性,郭先生的邮件被泄露可能是因为他在电脑上安装了百度插件。万网认为,郭先生被搜索到的内容是一封普通的求职信,在一些网站上也能找到,并没有给他造成损失,也谈不上侵犯著作权。
第二被告百度代理人则认为,自己只是对网络上的公开信息进行搜索,作为工作量巨大的搜索引擎服务,不可能对所搜索的每一条信息都进行人工验证。同时公司在接到原告反映后,已经及时删除了相应的页面,因此并不构成侵权。京华时报
此案未当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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