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人民网:“盛世减税”,好!

一提增加百姓的收入,就容易想起加薪,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还有就是降低物价,比如把房价,油和猪肉的价格降下来。其实,减税也是增加百姓收入的有效办法。


  上海证券报刊登中央党校教授邓聿文的文章《盛世当减税》说:事实上,减税在西方发达国家也已成为一种趋势。比如,布什任上,美国国会曾批准十年内减税3500亿美元。世界性减税主要是减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国现在的财富是在改革开放后一两代人中积累起来的,更应该强调藏富于民。而税收上的藏富于民就是减税。这也符合十七大有关富民的政策精神。目前国家雄厚的财力积累为政府轻徭薄赋和民众休养生息提供了条件。当然,减税不简单是一个技术问题,如果因为国家提供公共服务需要一个强大税收作支撑,全面减税目前不宜铺开,那至少可以考虑减免一些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如果连这一步还做不到,起码近期不能出台一些影响民众生活和企业发展的税种。至于开征资本利得税,个人以为,至少在近五年里,提都不要提。


  教授提到了“资本利得税”。令人立即想起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据说,过去中国百姓获得的都是直接的劳动收入。现在呢,包括普通百姓在内,除了劳动收入外,也逐步地、或多或少地获得了财产性收入,比如买股票、买基金、出租房屋等等。


  十七大刚闭幕不久,关于征收资本利得税的消息就再次传开。虽然税务局一再声明资本利得税“暂免”征收。股票所得税也“暂免”征收。但百姓不大相信他们,觉得税务局官员态度暧昧,甚至有些阴险,加上5.30曾发生过“印花税谎言”事件,百姓更不放心了。甚至有人认为,他们直接在与十七大“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唱反调。


  据中央党校教授邓聿文分析说,我国企业和民众的实际税负有些过重。比如,企业增值税为17%,企业所得税为33%,都高于国际平均水平。教授说,有统计认为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居世界前三,或许有些夸大,但也应该给我们敲响警钟。至于个人所得税,尽管去年调高了薪金的起征点,但1600元的征税水平依然过低。另外,就炒股收入而言,虽然暂时未出台资本利得税,但股民已经上缴了印花税,而且印花税的税率还不低,且买卖两个环节都要交,与国际印花税的平均水平相比,我国也要高出一大截。


  以上税种该不该免,或者税率该不该减,要由权威部门说了算。本文就不妄加评论了。也不敢妄加评论。但有一个税种,叫做“住房装修税”,我想说说自己的想法。


  第一次知道住房装修税,是从《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渝府发〔2002〕76号)中看到的。《办法》中说,“为加强我市个人房屋装修行为税收征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征收标准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及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普通住房每平方米按 4元—8元标准征收,复式房(含跃层式、错层式和别墅)每平方米按6元—12元标准征收”。


据说,《办法》中虽然规定要业主“自行申报纳税”,却受到广大购房者的抵制,于是,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就成为“代征”机构。也就是说,这税非收不可,逃也逃不掉。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可不是吃素的。


  对此,我听到群众中很有些不恭的议论。比如,人们引用抗战时的某对联曰:“自古未闻矢有税,如今只剩屁无捐。”还有些群众干脆直接了当地称其为“王八旦税”。我认为,按照中央党校教授邓聿文关于“盛世当减税”的意见,首先就把这种不得人心的税给减了吧。百姓倾其大半生积蓄好不容易买套住房,还没有住进去,税务部门就来征收“装修税”,于心何忍呵。别的税我不敢乱说,但是,这个住房装修税,真的是民愤太大了,这种税不免除,天理何在?


  另外,据说有些专家主张,为了抑制房价增势过快过猛,建议征收房产税。我看,减税不减税,另当别论,但目前不宜出台新的税种了。既然“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居世界前三”,就应该慎重行事了。既然世界潮流是要减税,我们为什么又不愿意与他们“接轨”了呢?


  中央党校教授邓聿文认为,“经过29年的经济高速发展,中国的财政实力得到了大幅度提高。每年20%以上的税收高增长,远远超出了GDP的增速,更超出了人们的收入水平。去年不包括关税在内的我国税收达到3.8万亿元,今年前三季度更是高达 3.5万亿元,税收的高增长使得国家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方面,有了更雄厚的财力,不再像上世纪90年代那样捉襟见肘了。”因此,具有了“盛世减税”的客观条件。


  我们目前是盛世吗?是。那么,就具有减税的可能和经济基础。就看他们愿不愿意了。执政为民,可不是随便说说的,要有实际行动百姓才会相信呢。
网易微博分享 豆瓣网 搜狐微博
不看了,尽是忽悠人的!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