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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5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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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员工:超市相同水果卖不同价
日期:2007-07-15 作者:孙曼如;孙翔 来源:东方早报
自曝差价达数倍,结算时要看顾客 好又多上南店反驳称价格非常诚信
超市会同时用两种价格出售同样的商品吗?最近,好又多超市员工和管理者的一场争论,把这个问题摆上了前台。
7月9日晚,好又多上南店两位员工在店内购买桃子时,被管理者认定“故意(把标签)打低价格”,并直接将两人开除。但被开除的员工辩称,价格相差近两倍的桃子,品种和品质完全相同,且“打低价格”的说法完全子虚乌有。
一种桃子两种价格?
桃子的价格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双方叙述了两个版本的故事。
在好又多上南店店长顾先生口中,故事是这样的:7月9日晚10点左右,蔬果部售货员李女士与一位促销小姐在蔬果部柜台上拿了一包桃子,并在负责称量的店员帮助下,按照每斤0.99元的价格,贴上了价格标签。
但超市保安认为,她们购买的桃子为原价2.68元/斤的另一种,而不是0.99元/斤。“我们认为两种桃子都是明码标价的,作为售货员应该一眼就能看出来。她们这么做肯定是故意的。”顾先生表示。随后,超市以“违反诚信原则”为由,将李女士和负责称量的员工解雇。
但在李女士口中,故事成了这样:7月9日上午,蔬果部两个台面在出售水蜜桃,均为单价为0.99元/斤的促销水蜜桃。下午,由于桃子的销售状况较好,蔬果部员工将其中一个台面水蜜桃的单价改为2.68元/斤。
“别看单价不一样,卖的都是同一种桃子。”李女士说,“我明知桃子都是一样的,怎么可能去拿贵的呢?”
两个价格是确定的,但两类桃子是否是同一种呢?当早报记者向好又多方面要求更多证据时,超市方表示无法提供。顾先生称桃子肯定是两种,但自己无法具体说出其中的区别。而蔬果部门主管汤先生则表示,较贵的桃子个头较大,瑕疵少,口感不同。而李女士则肯定地说,两种桃子完全相同。
辞退员工称是惯用手法
为验证双方说法,早报记者再次来到好又多上南店。
早报记者发现,两种价格的桃子都已不在,取而代之的是4.99元一斤和1元多一斤的两种桃子。两类桃子分置在两个货架上,价格相差两倍多,而整体大小、颜色等也并无明显不同。询问店员,也无人能准确说出两者的不同。
按照蔬果部前工作人员李女士的说法,将相同的水果按不同价格出售是超市惯用手法,她自己就这样操作过多次。
“一样的荔枝,价格差两倍,好让喜欢贵的荔枝的顾客去买贵的荔枝,喜欢便宜荔枝的人去买便宜的。”李女士说,她自己打价格时,必须仔细看好顾客是从哪个柜台上拿的,才能准确贴上标签。“如果顾客抱怨我们贴错了,我们马上就得按低价帮她结算,因为我们自己也没法证实他们从哪个柜台拿的,因为都是同样的东西。”
对此,超市方严辞否认。好又多总管理处高级经理黄世英表示,他们的价格肯定是“非常诚信”的,绝对没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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