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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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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1日起实施 中小学生睡眠时间将受法律保护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新法中新增条款25条,涉及学生的安全保护、体质健康等诸多方面,特别是学校、社会对青少年的安全保护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新法还首次对违反条例者规定了明确的处罚办法,明确法律责任的条款多达12条。
父母外出务工要委托“代家长”:作为家庭保护中最大的亮点和新点,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学生睡眠等首次受保护: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无特殊情况,学校不得延长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教育局不能再包庇学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教师再骂“笨死了”将违法:6月1日起,教师面对学生脱口而出的一句“笨死了”,将被视为违法行为。新法规定,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新闻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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