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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2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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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劳动用工监督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jiandu.html)正式启动。无论是本市职工还是外来人员,从6月20日起,能在此平台查询2007年1月1日以后,目前和以前所在上海单位是否为你依法履行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平台建立以后,企事业单位足不出户,就可轻松为新招员工办妥用工备案登记。但更主要的是让广大劳动者,能及时了解自身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市劳保局就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依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无论招用本市劳动者还是外来人员,都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相关手续。“从现在起,市民只要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就能知道今年元旦以来,关于自己的劳动用工备案信息是否齐全。并且,还能有效防范个别企业‘张冠李戴’,拿陌生人冒充员工吃空额的事情发生。”
除此之外,从6月20日起,企业为员工办理用工备案时,必须将新签订的合同也纳入。此后,劳动者可通过平台,查询新合同签订与否、劳动合同起止期限等内容。一旦劳动者发现有问题,可立即通过“投诉举报受理”栏或12333热线进行投诉。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由劳保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以每人500-1000元处以罚款。未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的,由劳保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逾期不办的,按每人500元处以罚款。
(来源: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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