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环境规划

关于《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环境规划》的审批意见
江桥镇人民政府:
你镇委托同济大学编制的《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环境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已经通过专家评审,我局审批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对江桥镇生态功能区的划分。工业物流园区:北至曹安公路、南至沪宁高速公路和吴淞江、西至联星路延伸、东至沪杭铁路,规划面积358.37公顷;四高居住小区:西至漕华公路、北抵沪宁高速公路,东至黄家花园路、南抵规划七号路,规划范围面积160.04公顷。
二、环境功能区规划目标。水环境:江桥整体水环境质量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Ⅴ类标准,争取在规划期末(2020年)主要河流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在来水水质保持现状的前提下,到2010年水环境质量较现状改善10%左右,到2020年较现状改善20%左右。空气环境:近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Ⅱ级标准。声环境:曹安公路、沪宁高速公路、新翔黄公路、星华公路、桃浦路延伸线、金鹤公路、华江路规划红线内,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的4类标准,上海西北物流江桥园区执行3类标准,四高居住小区执行1类标准,镇域内其它地区执行2类标准。
三、水环境综合整治。按计划实施江桥镇污水纳管工程。2010年工业及生活污水纳管率达到80%以上,2020年工业及生活污水纳管率达到95%以上。加强河道综合整治,保持水面率,2010年水面积不低于8%,2020年水域面积达10%;加强科学管理,调活水系,定期疏浚底泥,力争2010年之前,完成一轮镇域内所有河道的疏浚及底泥清淤工作;做好护岸建设,保持水面保洁,加强水质监测;开展生态修复的尝试。
四、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化产业结构及工业布局,工业园区以外不再审批新项目,按照工业园区的发展目标,重点引进商贸、仓储、物流等产业;加强对大气污染负荷累计排放80%企业的监管,加强对产生工艺废气企业的监管,加强企业烟囱冒黑烟现象的监管;严格控制道路扬尘、堆场、建筑工地扬尘;加强汽车尾气污染防治。
五、固体废弃物处置。生活垃圾处置,到2010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普及率达到95%,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物质的回收利用率达到40%,生活垃圾压缩收集率9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75%,生活垃圾密闭运输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粪便纳管率85%;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按照“3R”原则规划工业固体废物的利用和处置。
六、工业园区管理。完善园区污水收集系统,2006年底以前完成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敷设。鼓励企业清洁生产,加强对园区内企业的环保监管,2010年之前完成ISO14000国家示范工业园区的创建;力争规划期内建成生态产业园。
七、环境污染风险的预测、预防及事故应急处置。落实环境污染风险消减措施,政府部门做好源头监管,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重点环境污染事故风险较大的企业,要求建立企业级环境污染事故处置预案,镇政府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处置预案,并不断更新完善,根据需要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环境污染事故紧急处置的演习。
八、环境保护保障措施。机构保障,设置镇政府环保管理部门,做好镇域范围内的环境管理工作。机制保障,环境保护内容纳入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内容。资金保障,确保镇级财政投入,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开辟多种融资渠道。公众参与,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对生态建设的认识,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环境教育和管理。
九、环境规划调整和修订。根据经济发展和镇域其它规划调整的实际需要,适时对环境规划进行充实和调整。如有重大变化,应重新编制环境规划。



上海市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网易微博分享 豆瓣网 搜狐微博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