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现场审验告知书 江桥镇2018年幼儿园小班招生,请家长自行登录报名平台进行进度查询。已经通过初审的家长,请于5月12日按指定时间段,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生本人,到指定幼儿园,进行现场审验。
一、上海户籍
①《嘉定区幼儿园新生登记信息登记表(上海户籍)》(报名平台打印)。
②通过初审的通知截图,请将孩子的名字信息也一并截在图内并打印。
③身份证明材料:能证明父母与孩子关系的家庭户口簿或结婚证、出生证等。
④居住证明材料:房产证、宅基证或动迁协议等。
二、非上海户籍
①《嘉定区幼儿园新生登记信息登记表(非上海户籍)》。
②《嘉定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
③通过初审的通知截图,请将孩子的名字信息也一并截在图内并打印。
④适龄儿童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以上三项居住地要求在江桥);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在江桥,且与孩子的居住证地址一致)
⑤身份证明材料:能证明父母与孩子关系的家庭户口簿或结婚证、出生证等。
⑥《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⑦本镇住宅类房产证(截止日期2018年4月23日,产权人仅为孩子的父母或孩子本人);
⑧其他材料:符合优秀人才加分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以及相关技能岗位证书等。
提示:
一、现场审验仅代表招生工作人员对家长提交的信息,进行网上填报内容和证明材料的比对审核,现场审核点与录取就读的幼儿园没有直接关联,具体录取信息请关注6月15日网上信息发布。现场审验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要求,对提交虚假信息的采取一票否决制度。
二、现场审核通过的家长,请及时关注幼儿园报名平台,查看进度。
三、现场审核不通过的家长,请在5月19日至江桥镇的民办幼儿园咨询入园事项。
江桥镇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