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对史法伦的回复分析一下:
[table][tr][td]另外对史法伦的回复分析一下:1.转运站坐落于外环林带之中,三面被林木、植被围绕,能够满足于相邻间隔大于30米,绿化间隔大于15米的指标要求。按这次公示的04号区域,面积10000平方米,属于大型II类垃圾转运站,与相邻建筑间隔必须大于30米,绿化隔离带宽大于等于15米。大家请注意这个与相邻建筑的间隔是自转运站边界计算的。用地面积(也即04号区域的面积)含周边专门设置的绿化隔离带,但不含兼起绿化隔离作用的市政绿地和园林用地。这显然是断章取义。而实际情况是恒嘉花园离04号转运站仅一墙之隔,新航域离该区域也仅一河之隔。这显然违背了CJJ47-2006《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td][/tr][/table] 无理由反对!我们先来,垃圾站后到。我们不管专家、ZF怎么说,老百姓就是不同意。 [b]居民们现在是在征求我们的意见,我们的回复就是3个字(不同意),其它的话多说不利!![color=Red][/colo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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