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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yzlmlxl 发表于 2014-1-15 10:21

要不一并来?(让焚烧处理厂搬出去)

RT

huangzj5414 发表于 2014-1-15 14:34

应当:
1、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属于需要听证的范围,书面申请听证;
2、写信、电话投诉;
3、拉横幅
4、阻止施工

一嘉人 发表于 2014-1-15 14:43

这样争论下去, 这个社区网要被封,YEEGO要被请去喝茶

huangzj5414 发表于 2014-1-15 20:05

网站封了可认再重新䢖,免费喝茶也不会掉一块肉,建垃圾站可是影响一辈子的事情

xhz_000 发表于 2014-1-15 21:11

LZ别天真了!你就把上海嫌烦掉估计大葱都不会挪位子。
别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我家泰迪 发表于 2014-1-15 21:17

。。enssssssss

空空 发表于 2014-1-16 12:02

有了焚烧场才有垃圾中转站,有了中转站才有垃圾车来往,一环扣一环!看来只能希望焚烧场多发生爆炸事故,炸光焚烧场的领导和工人,死个50个以上估计中央才会让杨熊去喝茶!

zjyzlmlxl 发表于 2014-1-16 16:58

[i=s] 本帖最后由 zjyzlmlxl 于 2014-1-16 17:24 编辑 [/i]

其实我看大家都在嚷嚷、贴子也很多、但都大同小异、几天来我觉得我们组织无序,最终估计解决不了。
所以我们应做到:1、成立专门、专人(工作稍宽余的,组织能力强的人)的临时组织;2、制定出上诉的主要理由,事项;3、上诉的方法及方案(诸如书信、邮件、12345、横幅、电视台、散步、参加的人员、全员签字。。。;4、要不要经费?大家可以捐款;5、时间、地点;6、找一个专门的贴子出来专门讨论这事,把我们其他发的贴都自已封掉;7、时间很紧迫,要尽快行动;8。。。。。

强烈鄙视托 发表于 2014-1-24 12:56

顺便找阳光威尼斯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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