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牌需车位证明 沪或出台拥车者自备车位政策
[url=http://sh.qq.com/a/20130912/002592.htm]http://sh.qq.com/a/20130912/002592.htm[/url][align=center]拍牌需车位证明 沪或出台拥车者自备车位政策2013年09月12日07:32东方早报[font=宋体][[url=http://t.qq.com/dongfangzaobao?pref=qqcom.dp.titleinfo]微博[/url]][/font][url=http://comment5.sh.qq.com/comment.htm?site=sh&id=43590889]我要评论[color=#333333]([i]5[/i])[/color][/url][float=right]字号:T|T[/flo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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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size=12px]因停车位缺口巨大,私家车位也常遭遇“鸠占鹊巢”的麻烦。[/size][/align]
上海有关部门将对“拥车者自备车位”开展深入细致的可行性研究,待条件具备后,或将提请人大“升级”为地方性法规。昨天,市人大代表、上海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副所长陈必壮称,针对他此前提出的“在上海率先实施拥车者自备车位”的建议,市建交委日前给出上述答复。
[b]中心城区停车缺口32%[/b]
陈必壮介绍说,上海的停车难问题日趋突出,2011年的统计表明,中心城区停车泊位约为78万个,缺口高达36.7万个,缺口比例为32%。
在他看来,要有车先得有停车位,建议上海制定类似于日本《车库法》中“有车者自备车位”的地方性法规。
陈必壮提出,现阶段应先梳理停车设施类别,并对已有自备车位的对应车辆完成注册;对目前仍有相当部分车辆无自备停车位的,可以设定3-5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ZF和个人共同努力,ZF帮助拥车者在合理范围内通过对地块改造、改扩建原有停车设施等方式,个人可以采取认购停车发展基金、租用周边可用停车设施等方式完成自备车位;而对于新购置车辆的,则必须提供相应的物业提供的独立车位(非合用)证明,方可申请私车额度。
[b]条件成熟将提请人大立法[/b]
市建交委日前答复陈必壮说,这是解决上海停车难的途径之一,也与市ZF正在研究的政策导向相一致。
市建交委表示,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上海多年来积极实行机动车总量控制措施,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发放私车新增额度,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机动车拥有数量快速增长的趋势。但因历史欠账过多,根据原有规划标准,车库配建比例为0.6,在较长时期内停车难的问题将始终存在,市ZF已提出要统筹平衡停车与行车的关系,兼顾发展与调控,将加强停车需求管理与提高公共交通吸引力、实施机动车总量控制等紧密结合,使停车设施与土地资源、道路容量、车辆增长相协调。
市建交委表示,目前,本市关于停车管理的办法有《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如要上升为地方性法规,需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总结经验,再提请人大审议,纳入人大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计划。关于拥车者自备车位的规定,涉及重大政策调整,与城市规划、发展模式、生活习惯、交通运行状况密切相关,出台需谨慎。根据市ZF相关文件的倡导性要求,市建交委与交通港口局等相关部门已将“拥车者自备车位”列入综合交通管理政策储备,开展深入细致的可行性研究,待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再提请人大将该政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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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 车位涨价。。 这个传闻早就听说了。 车位涨价。。。 看来车位产证还是蛮有用的 早买早放心,权当投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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