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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叟 发表于 2012-9-30 07:14

不讲道理

不按沪府发【2011】24号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费标准调整为5000元的规定,对2011年1月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费仍按原2300元发,对这样滥用职权的行为你们还能心安理得?

n滴水珠 发表于 2012-9-30 08:28

?求解

高跟鞋 发表于 2012-9-30 09:44

就是说上海有的区县不按照市府公文规定日期11年的首日期去执行~~~
确实,有的区县,尤其郊区,老百姓的信息度不能及时公开公平的获取,各级执行者的执行力不高,老百姓不能及时享受退休后一次性独生子女费补贴5千元~ 靠老百姓自己了,如有此情况出现的,去各区县办公室甚至信访办,不信ta们不处理!

zyhong_cn1 发表于 2012-9-30 10:55

为什么不是10年呢?

eric_lee 发表于 2012-9-30 17:40

走信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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