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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叟 发表于 2012-5-11 20:40

"非遗"中心要建几许

 文物普查和文化发展,新发掘各种非遗项目,这些各种各样的非遗项目,都是记录城市成长足迹,承载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但是要警觉和防止非遗的过分开发。   如果说上海这样一个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城市,要建非遗中心,是文化发展传承的需要,那么现在许多新建城市和地方,包括有的市县、甚至很小的一个镇,都要建所谓的非遗展示中心或非遗展览馆,以非遗带动文化的繁荣,发展旅游经济,从而推动当地的发展,盯住非遗这块香饽饽,去设计规划文化项目,实在是一个不可取的做法。   应该说,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展示展现,在传承文化种类,弘扬民族精神,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方面,有着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但是有些人并没有把非遗当“文物”,而是把非遗作为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载体、抑或一种衍生物,不是原汁原味的考虑如何保留其精华,而是想着法子去改编、去延伸、去拓展。不但ZF改,专家改,就连传承人也在改。在没有了解非遗项目的根本属性和传承保护条件下,一味的规划和设想去“做大”、“做强”,在所谓的生产性保护以及“和时代接轨、和文化发展同步”的口号下,对非遗实施全面改造,结果肯定是把真文物改成了假文物,把真遗产改成了伪遗产。   非遗的本质与文物一样,本身就是历史的一部分,是历史在今天的残留。不同的是,物质文化遗产是固态的“历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历史”,是弥足珍贵的文化财富。保护非遗并不是让非遗发展,而是让非遗尽量保持不变。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要上升到“被”保护的层面,目的是将它放置在一个相对封闭,但又不能与外界完全隔绝的系统中,既不让它受到太多的外来文化的冲击,不让它过快过猛的发展、变化,又得让它上承雨露,下接地气,并以传承人的有效继承,保持其鲜活的状态,一代接一代的传承下去,只有确立这样的理念,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够得到科学的保护。   非遗保护也要警惕“大嗡大轰”,要杜绝那种对每一个非遗项目都要创新发展,做大做强、甚至全面改造,改编放大的做法。殊不知非遗项目的保持不变、原汁原味,才是一种最大的保护。   评价非遗最关键、最宝贵的,是它的历史文化价值,千万不要因为人为的去推动每个地方非遗项目的规模化程度、专业化程度,对非遗项目全部施以改造,其结果只会象现在许多古镇一样,丢弃了原式原样的特征和味道,让更多的非遗项目,失去原有的滋味和固有本色,成为不伦不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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