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旧时的房租
关于上海旧时租房的价格,鲁迅先生曾有一段妙文。他在《病后杂谈》中写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陶渊明的好句,但我们在上海学起来可就难了……要租一所院子里有点竹篱,可以种菊的房子,租钱每月总得一百两,水电在外,巡捕捐按房租百分之十四,每月十四两,单是这两项,每月就是一百十四两……” 这是1934年末写的,距今已有六十多年了。鲁迅先生的杂文实在地记录了当时的房租价格。“一百两”并不真是交白花花的银子,而是当时租界内按海关税银折算的一个单位,交房租的仍按当日牌价折算付钞票。读者如弄不清其真实情况,可看鲁迅先生大陆新村住所的房租情况。先生是1933年春搬入大陆新村的。《日记》3月21日记云:“决定居于大陆新村,付房钱四十五两,付煤气押柜钱二十,付水道押柜钱四十。”这里房钱仍按“关银”计算论“两”,一两等于多少钱呢?《病后杂谈》中有清楚的说明:“每两作一元四角算。”那大陆新村房钱四十五两,就等于六十三元。这在当时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要是换了北京,当时只要一半价钱就可租一所很阔气的大四合院了。
这是三十年代的房租价格,而且是大陆银行投资建造的高级弄堂房子。在此以前二十年代也不便宜,阅徐珂《康居笔记汇函》记载,在民国十五六年间,在他住所附近金司徒庙房,有人新盖简陋的平房出租,房中没有地板、自来水。当时这一带很冷落,像乡村一样,屋门就在村路旁,一间月租金是银币四元。房屋造价只二百五十元。再加地皮价格百元,共三百五十元成本。一年即得四十八元利息。当时都是以银元计算,不贬值,故此经营房屋租赁,不管大花园洋房,一般高、低级弄堂房子,以及简陋类似棚户的房子,都是很合算的投资。所以徐氏在文中感慨道:“沪上屋租之昂,甲于通国。受廛者苦之。或曰地值高、造价昂……”
上海当时开埠已近百年,人越来越多,各种档次房屋自然都有人居住。所以二三十年代间,各银行也是大量投资房地产的。但在抗日战争前,一般租房,还都是平租平赁,即按月付房租不拖欠即能租到房。而抗战开始,上海租界房屋有限,租房价大涨,而且通货膨胀,房产业主不能月月增租,不能撵房客搬家。租房住户紧缩居室,转租别人以营利。便出现二房东、三房东。花大价买别人居住权,便出现顶费。至胜利后、解放前,则均以金条计预费矣。友人于1948年以四根大条(即四十两黄金)顶下(这里指转让或取得房屋或土地租赁权)复兴公园对面巴黎公寓一套公寓,也不过两间房加厨房、洗澡间,连厅也没有,只一段过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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