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消费者骇胆惊心
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与往年一样,又是集中揭露了一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例,假冒伪劣,欺诈拐骗,黑幕重重,花样百出,令人骇胆惊心。 首先是价格欺诈,暴利“惊心”。以进口红酒为例,有记者调查了浙江省一个口岸2011年进口红酒的情况,以750毫升一瓶计算,每瓶平均口岸价约为2、19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5元。而该口岸批发市场每瓶平均批发价为312、04元,零售价则高达562、12元,分别为口岸价的20倍和37、5倍。马克思论述资本逐利性,提到资本对利润的追逐,分别为10%、20%、50%、100%,最高是300%。这较当今动辄几十倍的暴利,正可谓“小巫见大巫”了。其次是质地欺诈。仍以进口红酒为例,有些只是穿上“洋马甲”的国产酒,有些则是将国外进口的低质红酒加水勾兑而成,甚至在原酒里非法使用二氧化硫、“苋菜红”添加剂。以炒得甚热的“大拉斐”红酒为例,其年产量不过24万吨,到我国市场充其量也就5万瓶,但市场销售却高达200万瓶。这表明,打着拉菲品牌的红酒,每400瓶中只有1瓶是真的,几乎全部都是假冒伪劣。
此外,更有着安全威胁。消费者权益,第一条是“有权获得安全保障”。然而,消费安全这一首要权益,如今却受到全方位的侵害。其中涉及人身安全方面的,有瘦肉精、地沟油以及各种非法超标添加剂,也有今年3、15晚会揭露的乐家福、麦当劳等将过期食品重装上市,危害消费者健康。还有涉及信息和财产方面安全的。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有人员泄露出售客户信息,以至有些用户存款被盗。安全,属人的基本需要。消费安全,是人的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对不法不良商家的不法行为必须严惩,容不得丝毫的姑息纵容。如今他们一犯再犯,连乐家福、麦当劳这些在其它地方还较有商业道德的品牌商也一再犯事,这种“南桔北枳”的现象,表明我们ZF要加强法制环境建设,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使不法不良商人不敢违法,谁要伸出黑手,就一定会被抓,被处以“罪与罚”。
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不法商家,人们也呼唤社会上有更多的“钟馗捉鬼”。每年的3、15活动,多多少少地显示了“钟馗”的力量。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些“鬼”也“打着红旗反红旗”,冒充起“钟馗”来。据报道,近年冒出了多家非法3、15网站,仅北京地区就有数百家。他们披着3、15外衣,以帮助消费者维权为名,刊登消费者投诉信息,然后以此收取涉事企业的公关费和删帖费牟利,日进数万元,而受害的消费者只是再次被利用被玩弄。“李鬼”现在所以能冒充“钟馗”,是由于“钟馗”并没有充分发挥出应有的威力,让“李鬼”钻了空子。它表明负有维权责任的“钟馗”们,如消费协会和有关大众传媒之类,要把“捉鬼”的任务常态化,将3、15变成365,如此“李鬼”就难于钻空子,那些让消费者骇胆惊心的欺诈拐骗也有望有效地得到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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