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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叟 发表于 2012-3-10 08:20

冯培恩政协全会痛陈股市6弊病

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昨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6位政协委员就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调节国民收入分配,合理划定界限、齐心协力共助小微企业“保生存谋发展”等作大会发言。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冯培恩在发言中表示,去年,沪深股市分别以21%和28%的跌幅领跌全球股市,全国5000万股民亏损面达87%,人均亏损4万元,机构投资亏损超过4000亿元。他呼吁强制上市公司分红,对高管辞职套现开征高额资本利得税。
[b]弊病1[/b]
[b]20年现金分红仅17%[/b]
[b]建议强制实行现金分红[/b]
【发言】 “现金分红既是股民持续投资的动力,也是上市公司的责任”,冯培恩说,但20年来,A股市场给股民现金分红的总额,只占融资总额的17%,甚至低于股民的交易成本。导致股民只能“炒”股,获利来源只有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波动。
他建议,修改有关法规,强制上市公司履行分红义务,而对强制分红的约束手段,主要为: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回报和现金分红计划;把上市公司的融资再融资规模、资产重组计划、经营者薪酬及相关的优惠政策等,与现金分红规定挂钩。
[b]弊病2[/b]
[b]劣质上市公司被高估[/b]
[b]建议实施严厉退市制度[/b]
【发言】 纳斯达克股市在三年之间,减少13.08%的上市公司;而我国在21年之间,股市退市公司仅占上市总数的1.82%。
13.08%:1.82%,通过上述悬殊的数据对比,冯培恩认为,我国一些劣质上市公司因有重组预期和“壳价值”而被高估并炒作,破坏了股市功能。
“退市制度能优化股市资源配置、防范股市风险”,他建议,制定严厉的退市法规,并杜绝借壳上市行为。
[b]弊病3[/b]
[b]高管辞职套现暴富[/b]
[b]建议开征高额资本利得税[/b]
【发言】 仅2011年,A股市场辞离职高管就达1264位,较上年同期增长68%。“高管辞职套现暴富阻碍了股市稳步发展,激起了股民的强烈愤慨”,冯培恩说。
他建议,通过制度化防范,即出台6项规定从严约束高管辞职:任职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10%;高管在任上抛售股票,须在两个月前披露相关信息;禁止在辞职套现后三年内,到上市公司就职,一年内到非上市公司就职;高管抛股套现,开征高额资本利得税。
[b]弊病4[/b]
[b]股市黑幕屡见不鲜[/b]
[b]建议制定证券民事赔偿细则[/b]
【发言】 欺诈上市、内幕交易、股价操纵、虚构利润、股市黑嘴、虚假陈述和重组……20余年来,类似股市黑幕已屡见不鲜。
但制定于2002年的相关管理规定,已严重滞后,难以达到约束股市运行、打击违法行为的效果。
冯培恩建议,强化证券民事赔偿:在《证券法》中,明确规定“对因欺诈行为造成股民损失的,必须合理赔偿”;制定“证券民事赔偿实施细则”。
[b]弊病5[/b]
[b]股市已成寻租场所[/b]
[b]建议“审批制”改为“备案制”[/b]
【发言】 以[url=http://finance.ifeng.com/jigou/detail/stockcom/guoxinzhengquan.shtml][color=#004276]国信证券[/color][/url]、[url=http://finance.ifeng.com/app/hq/stock/sh600030/][color=#004276]中信证券[/color][/url][12.47 0.00% [url=http://guba.finance.ifeng.com/forumdisplay.php?code=sh600030][color=#0000ff]股吧[/color][/url] [url=http://app.finance.ifeng.com/report/search.php?yb_search_type=stock&code=600030][color=#0000ff]研报[/color][/url]]、[url=http://finance.ifeng.com/jigou/detail/stockcom/lianhezhegnquan.shtml][color=#004276]华泰联合证券[/color][/url]的私募股权投资(PE)腐败案为例,冯培恩指出“私募股权投资腐败,使股市成为权贵寻租的理想场所,一些投资掮客通过行贿等手段,提前从内部获取上市公司信息并高价卖给投资者;一些上市公司高价收买基金经理、媒体和专家,为其吹嘘,制造股市泡沫”。
改革股市审批制度,上市审批或核准制度,改为备案制;证监会职能从“管制”,向真正“监管”转变。
[b]弊病6[/b]
[b]劣质企业欺诈上市[/b]
[b]建议股民当有限合伙人[/b]
【发言】 冯培恩表示,由于股市腐败等种种弊端,致使不少劣质企业突破层层审批欺诈上市,圈走巨资却不承担相应责任。
他建议,参照国外风投公司模式,发展有限合伙上市公司,股民作为有限合伙人,不直接参与管理,出资99%而得80%收益,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者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运行,出资1%而得20%收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上述有限合伙企业,只要通过监管层备案,就可直接上市,在融资时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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