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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叟 发表于 2012-2-6 16:51

提醒:药品过期千万别用

过期药非但起不到治病的效果,甚至可能引起过敏、中毒。近日,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通过其官方网站提醒大众,药品一旦过期,千万不要再用。  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FDA就明确要求,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都要标注有效期。然而至今,每年仍有不少人因使用过期药而就诊。FDA注册药剂师伊莉莎·伯恩斯坦提醒,药品超过有效期后,至少会引发两大危害。一是药效减弱,耽误病情;二是导致过敏、中毒的风险增加。
  有的药品可能尚未过期,却会因为存储不当而影响药效。比如,把药品储藏在卫生间的壁橱里就不科学,潮湿的环境会加速药品变质。而像硝酸甘油这类药物如果总贴身放着,可能因为身体温度而被加热,导致药效提前降低。这种情况下,建议老人可以用舌尖轻舔药丸,如有甜味并略有刺激性说明能用,若没有,则表示失效了。还有些药品打开密封包装后保质期就会缩短,如眼药水开封后最多用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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