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港】关于幸福港小区业主委员会事宜
2005年9月幸福港正式交付使用,至今也有6年多了,可为何幸福港小区[color=red]业主委员会[/color]仍没有成立,目前物业维修基金仍处在无监管方状态,小区各方面需要改善之处也无法的到完善,业主合法利益也就[color=red]没有保障[/color],关于[color=red]小区[/color]成立[color=red]委员会[/color]的相关事宜,谁能牵头组织大家研究下成立委员会相关事宜,相关部门也请给个说法。 1949年10月新中国正式交付使用,至今也有60年多了,可为.。。。。。 LS的。。。。 LS的LS的。 LS的LS的LS的。 成立业委会会动一部分人的利益 尊敬的业主:感谢您对小区管理的关心与关注。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的筹建工作由建设单位、社区居委会、镇ZF有关部门负责。据悉,幸福港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建工作已列入镇ZF2012年工作议事日程之中。物业也将全力配合。
幸福港客服中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如您还有其它意见或建议,欢迎拨打客服中心电话:69118113,或邮件至景瑞服务质量监控邮箱:[email]zjkh@jingruis.com[/email],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服务。谢谢! 听说的,不知对不对。
就是没有成立业委会,维修基金就不能被使用,会一直被银行冻结着的。
只是小区的停车费什么会被乱用。不过看现在普遍行情,基本成立了业委会的维修基金也就会跟着保不住了。 成立的部门越多,钱用的愈多 [quote]听说的,不知对不对。
就是没有成立业委会,维修基金就不能被使用,会一直被银行冻结着的。
只是小区的停车费什么会被乱用。不过看现在普遍行情,基本成立了业委会的维修基金也就会跟着保不住了。
[size=2][color=#999999]中流砥柱 发表于 2012-1-14 10:55[/color]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96981&ptid=74147][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对的,业委会没成立,维修基金是不能动用的。必须要维修的,费用开发商出,也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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