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城社区网〗's Archiver

老叟 发表于 2011-5-20 17:28

席志国:减少部门有利防止责任推诿现象

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专家委员会特聘专家、中国工业大学文法系主任席志国5月9日做客凤凰网时提出,减少交叉监管部门,有利防止爆发食品问题时出现责任推诿的现象。以下为文字实录:
席志国:ZF查处的部门有这么多,有利益的时候,大家都会争,比如说颁发许可证的时候,因为颁发许可证会有一系列的利益,很多部门就会在争,等到了有特大责任的时候,大家都会推诿,说这是在你的部门,不是我的部门,你那儿已经产生了问题了,所以在法制ZF的情况下,应该减少相关的ZF部门,一方面减少ZF的财政负担,也防止相互推诿、相互争执。
邱宝昌:讲的非常好,现在就是我们大部制的问题,深圳质监、深圳工商,还有很多部门合成一个,就是市场执法局,它就这一个部门管,当然不是只管食品,现在是这个局、那个局在推,就你这一个局,所以就是你的责任,跟上面还不完全对接,质监局开会,深圳的要过来,工商局开会它也过来,因为它是一家嘛,如果从上倒下都是这样一个局的话,既能够减少文山会海,还有一个衔接的问题、还有一个明确责任的问题。
凤凰网:我非常有兴趣,这样的改革执行的过程中会不会有什么阻碍?
邱宝昌:我上次到汕头去讲食品安全的课的时候,我听到深圳市场执法局的一个女局长,她就介绍这方面,他们就是统一管理,这样很好,当然这个好是在它那个范围,如果从上倒下都是这样一种体制会更好。
席志国:我就是这个观点,不止是食品领域,国家所有的领域都涉及到,比如说我们讲一个知识产权的对系,我举个例子,国家已经成立一个知识产权局,但是下面还有版权局什么的,到现在还没有合成个局,包括土地的问题,我们不动产登记的问题,没有发展的土地到土地部门登记,农业又到农业部门去登记,林业到林业,这样就是政出多门的问题,这个过程必然会产生矛盾和冲突,必然会出现重复登记或者谁都不登记,会对当事人权益保护不周,不止是食品部门的问题,所有的都存在这种问题。
这个当然要慢慢的来,历史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传统,像英国,宪政本身就是一个习惯法的宪法,我们虽然有成文的宪法,但可能还有一些习惯的、不成文的制度已经形成了,难以一下子把它改变,我想ZF在改革的过程中也是逐渐的向这个方向改革,能够合并为一个部门的就尽量合并为一个部门,能够减少的就减少。
包括我们的法律也这样,今天这儿出问题马上制一个这个法,明天那个法出了一个问题就立一个那个法,最后这些法连法官都不知道,律师也不知道,因为它太多了,反而不起任何作用了,很多时候我们有一个总括的法律就能解决了,刚才邱律师讲到了,侵权责任法里难道解决不了这个惩罚性损害赔偿吗?是可以解决的,用到食品可以,用到[url=http://auto.ifeng.com/][color=#004276][b]汽车[/b][/color][/url]也可以,用到石油也可以,用到只要是产品的范围都可以,反而有时候多了不一定好。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0.0  © 2001-2009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