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二审宣判 维持死刑判决
新华网西安5月20日电(记者梁娟)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color=black]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color]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依法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 2011年4月22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药家鑫不服,以其罪行并非极其严重,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节,应依法从轻处罚为由提出上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药家鑫故意杀人犯罪的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其上诉理由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药家鑫故意杀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为逃避责任将张妙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但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属罪行极其严重,虽系初犯、偶犯,并有自首情节,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对其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正确,予以采纳。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故裁定驳回药家鑫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及媒体记者、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二审公开审理及宣判 必须的! 舆论的作用。本是应该的无争论的结果。 中国的死刑用的太少,某些性质恶劣的应该多用死刑来威慑下。 应该要给舆论一个交代 不是死刑还有天理不,、、、、 假如没有网络。。。。结果可能大不相同。。。 没有网络。。。那些高官子弟更可以横行无忌 [quote]没有网络。。。那些高官子弟更可以横行无忌
[size=2][color=#999999]qifan1029 发表于 2011-5-20 13:21[/color]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525639&ptid=69339][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没有网络,一些都在黑暗之中进行
我们啥都不知道,以为天地光明 其实那些人根本也不怕网络,,想想我们现在的通讯那么发达,那些人该怎么样不还是怎么样。进去坐牢又如何,判个10年,进去1年后揪出来,谁又会知道。。阿弥陀佛 判得不合理,要被说没有道德,没有天理
判得合理,要被说舆论的力量,被迫如此
{:3_121:}作为局外人,我都觉得难。。。。 立即执行。 药家鑫案让无数人愤怒,药家鑫二审到底还是顺了民意。 [attach]61056[/attach] 心理杂志分析:他父母望子成龙,从小对他采取打骂和关禁闭的身体暴力,以及言语暴力,导致他了性格出现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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