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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cheng007 发表于 2011-1-12 21:01

人跪狗,孰可忍?

日前,网上爆出人跪狗的新闻:在苏州高新区马浜小区内,一辆面包车行驶中意外撞死一条宠物狗。狗主人提出要求:要么赔偿5000元,要么给狗尸体下跪。无钱赔司机被迫下跪一小时。此事引起网友议论纷纷,多数人为之愤慨,以为狗主人人仗狗势,侮辱肇事司机的人格,情势恶劣,殊难接受。

我也是难以接受。我本来对城市养狗的事情抱怨很多,在我看来,城市养狗,不卫生,不安全,体现了一种不文明的生活习惯,更是某种恶劣的不健康心理状态的体现—某些人以为喜欢动物就是富有爱心,为人善良淳厚的体现,其实不是,除去一部分老人为了饲养一些宠物聊以慰籍可以理解之外,很多人都是抱着扭曲的心态,他们希望在人类之间遇到的不公正待遇受到的委屈在宠物特别是狗那里找回来,也就是说,他们其实把所谓宠爱的动物当作了宣泄的工具,作为转嫁怨恨的对象,他们其实在施虐而不是在爱护动物。相反,他们在一些真正需要爱护动物的地方却充当了暴戾残忍的角色,比如使用珍贵的野生动物毛皮,吃野生动物的美味,破坏野生动物生存的环境等等。这些人其实是真正的叶公好龙,口是心非。

还有一些人,把所谓的宠物当作了炫富的符号,以为穿着高档的裘皮大衣,抱着或者牵着一条或高达威猛,或娇小乖巧的狗乃是富豪的状态,这时候,他们或者她们手中的怀中的宠物,其实就是一条金光闪闪绳索般粗细的金项链,一个价值不菲的LV坤包。这样的一种心态不但很变态,也距离所谓的保护动物奉献爱心南辕北辙。

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所谓的人跪狗事件,更加令人深思,更加令人觉得悲哀。

深思之一:这个事件的发生到底该如何处置?据称,事发地点正好是一个十字路口,车流和人流较大。据知情人称,当时事发突然,是小狗突然串出来,而邮政车速度并不快,只有三四十码,完全不是有意去撞击小狗的。这首先说明,狗主人疏于管理失职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就像行人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一样,当负主要责任。

深思之二:我们还要看看,狗主人到底是不是合法养狗,如果没有相应的证件和手续,那么他们首先就应该承担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责任,是狗主人违法在前,理应予以追究。在这个事例中,因为狗主人强横野蛮,而司机处在弱势地位,不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众受辱。一个因为狗主人管理失职的事情要无辜的司机来承担后果,还要遭受人格蹂躏,这是不公平的。

深思之三:作为肇事的司机,因为无钱赔偿,只好受辱下跪,这也是一个悲哀,不是说没有钱悲哀,而是选择了一种不正确的方式来应对是一种悲哀。事情发生后,有律师就指出,他们完全可以请来警察,判定是非,如果切实是自己驾车违法,该赔则赔,该罚则罚,如此下跪是自取其辱,自贬人格,既违法又丢人。如果自己没有责任,那么就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被打了就要讨回公道,自己车子如果受损还要对方狗主人赔偿。当然,澄清事实之后协商处理,息事宁人另当别论。有时候,中国人会想着“难得糊涂”的古训,喜欢来点吃亏是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看似太平实则软弱,看似大度实则隐患无穷的做法,虽然这样的做法可以理解,却真的不是明智的有远见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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