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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片 发表于 2010-11-10 12:39

行李超5000元被征税 在澳留学生一身名牌称要“裸奔”回国

“听说回国行李超过5000元就要被征税,我光一身衣服和一个挎包的价钱就可能超过5000元,这次惨了!”近日,留学澳洲的女生小丽在母亲陆女士的QQ上留下这样一段话。据记者了解,小丽所担心的是海关总署于今年颁布并生效的第54号公告(简称54号令),公告称将对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5000元以上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昨日,陆女士向本报记者发来求助信:“小丽今年年初出的国,那时还没有颁布相关法令,她也没有向海关提交申报单,难道真的要被逼‘裸奔’?”

  留学生质疑新规

  从下个月起,国外大部分学校的寒假将至,将掀起一股留学生回国热潮。记者昨日登录天涯社区、西祠胡同和不少专业留学网站看到,海关“54号令”成为不少留学生最近讨论的热点。网友“ln相”在天涯网上发帖说:“如果按最轻量的行李计算,我有两个行李箱、一个笔记本电脑、一个ipad、一部手机、一架相机和几件衣服,轻轻松松就超过2万了,如果要征税的话就是总价值的20%,约人民币4000元,而我往返机票才2400元。”

  不少留学生表示,海关新令导致他们回国将遇到“裸奔”的尴尬,“留学期间很多重要资料都在笔记本电脑和ipad里,但这些东西都超过了5000元,要想带回来需要缴税2000元,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但也有网友“幽默”说:“能卖就卖,能丢就丢,用塑料袋装几件换洗衣服回来,保证自用物品金额低于5000元人民币。”

  出入境主动填申报单

  据记者了解,“54号令”主要为打击利用“代购”等形式进行的走私活动,电子产品、奢侈品等均在重点检查范围。“留学生所带回的物品如果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总价不超过5000元,海关予以免税。”中国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一旦价值超过,海关将对超出部分征税,“所带回的物品过量肯定会引起海关的注意,如果你带10瓶化妆品回国自用,这种说法一般不会被海关采信。”

  针对广大留学生的疑惑,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民出境时,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主动向海关申报,否则入境时海关会要求对该物品进行征税,“8月19日之前出境未申报的留学生,则应该从本次回国之日起,每次出入境时主动填写申报单。”

  另外,留学生入境时要主动申报所携带的自用品并找海关验证,一般会对留学生区别对待。在新加坡留学的胡小姐本月初回到重庆探亲,她告诉记者,留学生在回国入境时一定要主动申报,首先要证明自己的留学生身份,其次要申明随身所带自用物品不会留在中国,下次出境时会带走,海关一般都会通融。

  对留学生无优惠政策

  有留学生注意到,海关总署曾在1992年发布《关于对在外留学人员回国携带进境行李物品给予优惠的通知》中提到:微型计算机、手提式摄录像机、电视机、激光唱机、激光视盘机、电视录像联合机、家用空调器、录放像机、音响组合、钢琴、收录音机、摩托车和价值人民币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照相机、电声乐器及其他生活用品中的任意一项可以免税。

  对此,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中的微型计算机是指台式机而非笔记本电脑,加之现在很少有1000元以下的相机,这个通知对现在的留学生来说,意义不大。目前,针对留学生,暂无新的优惠政策出台。

  链接》》

  留学生发帖表示 能卖掉的,都给卖掉

  海关总署54号令于今年8月19日颁布并生效,其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超出部分要征税。

  于是留学生们近日在网站纷纷发帖表示:

  1.回国用塑料袋装行李,因为两个手提箱就得2000人民币左右了。

  2.ipad就地处理。

  3.回国只穿内衣内裤。

  4.课本卖不掉就扔掉。

  5.手机卖掉。

  6.电脑卖掉。

  7.相机卖掉。

  8.mp3卖掉。

  9.最好光着身子回来,保证自用物品金额低于5000元人民币。

  结论——裸奔

想亿下 发表于 2010-11-10 15:10

{:3_125:}呵呵,裸吧,以后航空大楼就等于一个大浴场了。。。

呆呆小雪 发表于 2010-11-10 18:28

老大需要钱,你们就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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