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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cysf 发表于 2010-9-9 20:05

群租房半夜扰民,没卡乱按私家门铃,已经侵犯他人利益

[i=s] 本帖最后由 nancysf 于 2010-9-9 20:19 编辑 [/i]

晨报讯“群租房”现象越来越受到市人大、市ZF和市民的关注。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获悉,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已经认定“群租房”现象是一种经营家庭旅馆行为,也是一种新的“居改非”现象,市ZF就此将出台相关的管理规定,将对“居改非”现象予以规范和处理。
相关人士昨天解释说,“居改非”是指将房屋的居住性质改为非居住性质。
  “居”是指居住自己的住宅或将自己的住房出租。之所以将“群租房”现象认定为家庭旅馆和“居改非”,是因为“群租”将一间住宅通过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间分别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是经营家庭旅馆行为,这种现象已经过度占用了住宅内的电梯等社会公共资源。
  现行的法规规定,擅自“居改非”属违法行为。针对“居改非”出现的种种问题,房管部门昨天表示,将与相关部门一起联合执法,整治擅自的“居改非”行为。

[b]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b] [table=560][tr][td][b]  "群租房"被认定为经营家庭旅馆行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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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轩之雨 发表于 2010-9-9 22:21

我家楼上就是的,吗的,没事就在乱敲什么的,火大死了

nancysf 发表于 2010-9-12 08:56

我们楼下天天精彩纷程,明明有门铃,偏在楼下大喊某某,吵得别人不得安宁。
半夜又在楼下一对男女发生感情纠结,闹了将近1个多小时,真不知道哪天会出什么情杀案之类的。

宝宝 发表于 2010-10-8 12:56

昨天晚上11点听一YP在小区道上高歌一曲完整版<我的未来不是梦>,汗

xhz_000 发表于 2010-10-8 13:11

这些人真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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