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dybkj 发表于 2010-6-2 10:57
物业每次投诉后,都会跟进,但是其实没权利让他们彻底搬走。说到底了,那些买房子的人为什么要借给别人开店?物业应该起到督导、监管的作用
molibingbing 发表于 2010-6-7 22:47
真的吗?
我都等了块2年了,怎么合同还没到期阿,怎么还有那么多小店阿
嘉定嘉城 发表于 2010-6-8 20:42
杯具还在每天继续上影,杯具过后就是一片水泥黄沙尘土,并且具有占用公共资源行为
xiaoxiang 发表于 2010-6-14 12:16
也许人家签的终身合同。。。
zhuyuhua 发表于 2010-6-14 13:27
爱琴海小区里面也有人破墙开店 不知道物业怎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