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 本帖最后由 铜川路 于 2010-5-21 21:16 编辑 [/i]围观的同学可以散了... 什么事啊什么事啊!看看,看看。 [i=s] 本帖最后由 铜川路 于 2010-5-21 21:16 编辑 [/i]
========= 5块洋钿被保安吞特了. 付了停车费肯定是要给发票的,否则就有可能就到了保安的口袋里,这样物业也损失,业主的权益也没有保障啊。 5块洋钿被保安吞特了. 保安不会有5块的,把2.5元给客服的。这是规定。 收来的停车费,其实应该属于我们业主的,这里的一切都是我们业主买下来的,物业是我们聘来的工作人员、不给发票,不进帐属于什么行为呢??? 物业要加强管理啊…… 物业来回复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