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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路 发表于 2010-5-2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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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本帖最后由 铜川路 于 2010-5-21 21:16 编辑 [/i]

围观的同学可以散了...

守护天使 发表于 2010-5-21 15:59

什么事啊什么事啊!看看,看看。

铜川路 发表于 2010-5-21 15:59

[i=s] 本帖最后由 铜川路 于 2010-5-21 21:16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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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p53wang 发表于 2010-5-21 16:21

5块洋钿被保安吞特了.

守护天使 发表于 2010-5-21 16:22

付了停车费肯定是要给发票的,否则就有可能就到了保安的口袋里,这样物业也损失,业主的权益也没有保障啊。

homey 发表于 2010-5-21 16:27

5块洋钿被保安吞特了.

guhongliang18 发表于 2010-5-21 17:03

保安不会有5块的,把2.5元给客服的。这是规定。

晴天 发表于 2010-5-21 17:14

收来的停车费,其实应该属于我们业主的,这里的一切都是我们业主买下来的,物业是我们聘来的工作人员、不给发票,不进帐属于什么行为呢???

晴天 发表于 2010-5-21 17:16

物业要加强管理啊……

winceni 发表于 2010-5-21 18:06

物业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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