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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BOSS 发表于 2010-5-20 14:32

物业看到笑不动了。。。

winceni 发表于 2010-5-20 14:50

[quote]大家也不要争了,交不交物业费,你自已决定吧,反正钱在你的手上,别人也没法为你作主。总之,听我一句,你欠国家和国企的钱,肯定是赖不掉的,他会给你新帐老帐一起算的,
[size=2][color=#999999]alren_zr 发表于 2010-5-20 14:12[/color]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58255&ptid=60158][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你一直就没理解,大家不是说要欠物业钱,不给钱,只是有个警示作用,给物业点压力,他物业要是效率高点,大家会拖吗?就算拖他一年,一年后效率高了,欠多少,这一年的大家还不是全部补上。搞的谁赖谁似的。
就想物业目前的表现,大家还全部及时交上物业费,物业会改进吗。那一直这样下去了。

fangyan 发表于 2010-5-20 14:59

已经在信箱里面收到了  《缴费通知书了》

austliumg 发表于 2010-5-20 17:01

大家都误会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大家误会了,

我的意思是这样的


物业不来收物业费用,是因为他们心虚啊


还没有说要修的东西,就跟我说是开发商的责责任还是自己的责任,如果是自己的责任就要付MONEY了

物业,你来不来啊

Jackal 发表于 2010-5-20 17:34

[quote]大家也不要争了,交不交物业费,你自已决定吧,反正钱在你的手上,别人也没法为你作主。总之,听我一句,你欠国家和国企的钱,肯定是赖不掉的,他会给你新帐老帐一起算的,
[size=2][color=#999999]alren_zr 发表于 2010-5-20 14:12[/color]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58255&ptid=60158][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你前面一句话和后面一句话有矛盾啊。      你自己想想矛盾吗?           听你一句大家都是夏大的啊 ?

joyce1107 发表于 2010-5-21 14:05

对物业满不满意自家心里清楚,交不交也不用扇风。
谁知道有些是不是物业自己注册的ID让交物业费的

winceni 发表于 2010-5-21 14:13

不是马甲,也是占便宜的

飞鱼 发表于 2010-5-21 14:24

哈哈,没人交啊?三村据说几年没交过了

dinjian 发表于 2010-5-21 14:36

发扬三村精神

Goofymum 发表于 2010-5-22 15:54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terrylight 发表于 2010-5-24 15:02

我觉得物业现在还是比较努力的,但是小区太大,又在装修高峰所以很多问题也是不能避免的,希望他们继续改进,物业费暂时还会准备交

smallair 发表于 2010-5-27 13:32

都有网吧了,还交什么物业费啊?

Goofymum 发表于 2010-5-27 14:11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玫瑰沙拉 发表于 2010-5-27 15:18

[quote]什么时候网吧关了,居改非没了 我就主动交物业费
[size=2][color=#999999]Goofymum 发表于 2010-5-27 14:11[/color]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59925&ptid=60158][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1000%赞同!

小军官的老婆 发表于 2010-5-31 08:48

楼上装修,晚上十点居然在砸墙,早上六点开始开槽,装修公司真是废寝忘食呀

joyce1107 发表于 2010-5-31 16:02

什么时候把楼下大门的锁装好,而且一个月内不被群租房的人拆掉旧区交,不然休想

vastwind 发表于 2010-6-4 21:52

前期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商掏

  目前,在北京市7亿多平方米的城镇房屋建筑中,实施物业管理的已达4亿多平方米。其中,3.2亿平方米、3591个住宅项目由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北京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3074家,从业人员超过20万。

  “物业管理矛盾”已经成为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其中,前期开发遗留问题已经成为物业管理矛盾的核心症结。据统计,在物业管理矛盾中,70%是由前期开发遗留的问题引发。

  为解决这一问题,《办法》对前期物业管理制度进行了大胆创新,明晰了前期物业管理的法律关系。

  《办法》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完善责任。《办法》的配套措施还将规定在合理的期限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服务等级标准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也就是说,当业主大会主体没有出现时,建设单位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办法》还明确了前期开发与后期管理的责任分界点,把物业共用部分交接查验作为前期开发与后期管理的分界点。业主大会成立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后,建设单位应当与全体业主进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

  怎么验收?谁来查验?用什么标准查验?业主通常不是专门人才如何保证验收标准的统一?针对这些问题,为规范交接查验的标准和行为,《办法》规定,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承接查验。

  为保证前期物业交接查验的公正性,全体业主与建设单位可以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进行查验。对查验中发现的前期开发遗留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解决。

  建设单位、全体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在进行前期物业承接查验时,应当按照技术标准进行。目前,这个标准正在北京市质监局网站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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