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yanjunmxb 发表于 2010-5-19 10:03
物业的想法完全就是有问题的.非机动车上人行道本来就是违章的行为,还让我们这么做,叫物业挨家发一个盖章的文件,证明是他们让我们上去的,我们是被逼的,万一有安全事故,叫物业付责任.外面的马路上非机动车都不让上人行道.小区的保安比交通警察都牛呀.坚决不执行.太不合理了.
jonahtakahara 发表于 2010-5-20 12:56
物业根本不管我们的呼声现在,业主对于自己的小区的建设和改造情况的参与决策权利太少,太被动了
stronger92 发表于 2010-5-20 14:05
我觉得那个非机动车和人行道太狭小,一到高峰期很有可能出现拥堵,必须要安排交警和协管过来疏导交通,希望物业把道口扩大再扩大一点,最好是改成双向通行,一边一个。
阿拉丁 发表于 2010-5-21 22:03
人车分道行驶才是正解,这实际上应该是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各行其道,不知道物业怎么理解?
vivihoney-117 发表于 2010-5-22 14:51
分流一点吧,坐947回来行走的,可以从原来的老大门和终点站大门进小区。非机动车也可以从这2个门进来,老大门的非机动车跟行人道是分开的,比较安全和方便。
我回家走嘉怡路大门两次都是空荡荡的,但是每次走海川路大门回来都是人车混行,不晓得是不是每次我回来的不是时机
jonahtakahara 发表于 2010-5-23 01:01
海川路的大门对于新二期的业主是首选,可是物业的不作为或者说是解决能力低下让我们的大门变得似是而非